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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江西省南昌市人
【网民】 2018-09-28 00:00:00
我们是江西省南昌市人,2012年5月份向鑫麟公司借款总金额三千余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2012年7月份以后的借款,现在98%的合同均已到期,但公司仍拖欠大部分的借款未偿还,现在公司的负责人已经失去联系,希望帮助解决。
我们是江西省南昌市人,2012年5月份向鑫麟公司借款总金额三千余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2012年7月份以后的借款,现在98%的合同均已到期,但公司仍拖欠大部分的借款未偿还,现在公司的负责人已经失去联系,希望帮助解决。
【回复】 2018-09-28 08:58
这个问题,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第二条相关规定,应通过诉讼渠道予以解决。
这个问题,依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第二条相关规定,应通过诉讼渠道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