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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尾巴问题
【网民】 2018-09-28 00:00:00
    时下,又到了一年一度收缴鼠尾巴的季节了!自己听说后深有感触!消灭黄鼠无可厚非,人们都知道:鼠疫曾经给我们国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所以人们对黄鼠深恶痛绝。年年灭鼠,却不见黄鼠减少;而且愈发猖獗!也不知是上面哪个部门的哪个“官姥爷”只顾下令,不重实效。要求老百姓每户多少条鼠尾巴,交不上鼠尾巴就每条多少多少钱,那么每年交的钱又都哪里去了昵?是用于雇人灭鼠了?还是用来购买捕鼠工具了昵?还是用来买高效无毒的鼠药了昵?老百姓为了完成任务,忙着田间劳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也得想法去抓黄鼠,抓到后割掉尾巴然后再“放生”;其目的是为了让其再继续繁殖,以便于来年有“尾巴”可抓呀!才能够更好的完成“上面”下达“任务”啊!这样作和放虎归山有何区别昵?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上面哪个“部门”的何许领导下达这样行之无效反而有害的“命令”!现在一再强调反对形式主义!那么为何还要这样上传下达的大搞特搞如此有害无益的形式主义昵?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就是真的不知道吗???!为什么就不能够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昵?真正的做到灭鼠拔源!哈吐气乡王先生
【回复】 2018-09-28 08:55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也称“一号病”。我县是鼠疫自然疫源地,根据我县的黄鼠密度及毗陵地区鼠疫疫情,省、市政府都会下达给我县一定数量的灭鼠任务,县政府再将灭鼠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场。灭鼠任务验收以鼠尾为标志,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并且只查验鼠尾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乡(镇)场在捕杀黄鼠工作中可以实行奖惩制度。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卫生局正在同哈吐气乡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联系,调查该乡今年灭鼠任务落实的方式以及奖惩措施是否合理,并向您进行必要的反馈。同时,卫生局将加大鼠疫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群众对灭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