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发布时间:2024-01-16 13:4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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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基本情况】镇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993年1月成立,是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领导班子和业务工作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直接管理。

  【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利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企业职工参保26200人,为27400人发放企职保养老保险待遇70939万元;失业保险,全县失业保险参保13453人,为228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4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保参保117412人,为37457人发放城居保养老保险待遇55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8238人,为5187人发放机关保养老保险待遇31362万元;工伤保险,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763人,为176人发放工伤保险待遇515万元;职业年金,全县参保单位287户、8238人,征收职业年金3203万元。

  【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做好各项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调整后,城职保养老金月人均2209.75元;机关保养老金月人均4878.34元;城居保养老金月人均130元。

  【专项行动】开展基金提升年专项行动,落实“人防、技防、制防”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落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汇报提升年行动情况,召开全局提升年专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定期调度,确保稳步推进落实。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外部数据共享机制、内部跨险种交叉比对机制,按照要求持续强化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强化警示教育学习成果,通过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部署会议,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举措,狠抓落实。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经办大厅电子显示屏以及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开展集体谈话、专题培训、学习研讨、要情分析、征文评选、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强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增强全局干部职工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信访服务保障】坚持将信访工作与业务经办、疫情防控并列为同等重要程度齐抓并落,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业务实际研究制定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方案,并实行领导包案制,确保每件信访案件有人问、有人管、有落实、有结果。做好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确保信访群众正常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每月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发生。

  【乡村振兴】落实乡村振兴包保部门帮扶各项工作要求,为包保群众送生活物资并为其打扫室内外卫生,日常保持联系确保及时帮助包保群众协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落实城乡居保代缴工作要求,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29909人;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三类人员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16277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符合财政代缴条件15430人,代缴金额161.1万元。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三类人员符合财政代缴条件6126人,代缴金额61.3万元。全县缴费困难群体财政代缴总人数21556人,代缴金额222.4万元。

  【助企纾困】落实“降、缓、返、补、扩”等惠企惠民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经办大厅LED大屏幕等媒介平台及印制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各项政策;对全县326户企业进行一对一电话宣传,将政策说通说懂说到位。全年为521户企业13767人减收失业保险费425万元;为415户企业17700人减收工伤保险费209万元;为209户企业5702人缓缴养老及失业两项保险费2866万元;为12户企业604人缓缴工伤保险费10万元;为168户企业4325人返还失业保险费191.1万元;为202户企业4949人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47.4万元;为63人发放职业技能补贴10.5万元;为14户企业3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4.65万元;为369人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149万元。

  【线下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制定防控预案,坚持防控工作日部署、日调度;落实小区包保任务,建立6个工作专班,制订专项工作推进计划,推进物资保障、环境消杀、舆情管控、包保巡查、信息流调等工作;疫情防控包保小区及工作职责调整后重新制定规划并落实责任到人,50名干部职工分别承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责任,包保的大修厂小区、农机家属楼等全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包保排查及核酸检测责任,在疫情前坚守初心、在防控中担当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