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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全县城镇职工参保25800人,“城职保”总支出96980万元。其中,为25705名领金人员发放养老金67536万元。全县失业保险参保13768人,失业金总支出1313万元。其中,为494人发放失业金350万元。全县“城乡居保”参保118433人,为35799名领金人员发放城居保养老金5509万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8337人。共计发放单位244户,共发放人员4985人,发放金额28821万元。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900人。享受老工伤待遇90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672万元。
【社会保险待遇调整】 按照社会保险政策做好各项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调整后,“城职保”养老金月人均2110.29元;“机关保”养老金月人均4659.12元;“城居保”养老金月人均125元。
【信访服务保障】 加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加强矛盾排查、源头化解、清理劝返、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在国家、省“两会”期间不发生任何重大去省进京上访事件,实现“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助力乡村振兴】 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参保率100%,代缴率100%,发放率10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信息核查、“献爱心、送温暖”等帮扶活动。
【疫情防控常态化】 落实疫情防控流调排查、疫苗接种、物资储备、日常卫生消毒等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各项制度,定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坚持经办大厅扫码测温通行,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行风建设】 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梳理优化经办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掌上办、网上办和电话咨询导办等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单位门户网站、经办大厅L E D屏幕等渠道强化政策宣传,提升“不见面”办理政策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现场引导,自助办理“不等候”,对现场群众,业务经办大厅注重精准引导和暖心服务,在业务经办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部分易自助操作高频事项,安排人员引导群众自助办理,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窗口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主动下沉基层,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难题、解决问题。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及各级部门明察暗访反馈问题的核查处置和整改落实。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