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8 15:2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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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镇赉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过随机抽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将拟任命为2018年度镇赉县人民陪审员的141名同志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随机抽选(共113人):白艳华(女)、姜国忠、姜军、付长有、薛海军、武延军、商红福、王海峰(女)、张宏波(女)、张喜彬、邱锋、王春波、隋星媛(女)、赵大光、黄世彦(女)、袁玉凤(女)、刘金侠(女)、李海涛(女)、陈凯、林金喜、殷凤杰(女)、付强、刘秀云(女)、陈艳杰(女)、石峰、范肖(女)、王立娟(女)、姜国忠、王金刚、李晓明、韩冰、刘树贵、陈建辉、黄占涛、司丹(女)、卢纪艳(女)、肖艳玲(女)、刘玉华(女)、杨立国、刘英杰、宋娜(女)、吴旭阳、杨春波(女)、李东旭(女)、吴剑、秦雪梅(女)、姚桂杰(女)、王洪志、纪晓红(女)、陆超、刘春艳(女)、王仁平、王亚丽(女)、张艳伟(女)、胡晓明(女)、张涵(女)、刘立杰(女)、崔莹(女)、杨圆圆(女)、谷婵媛(女)、许秀峰(女)、张磊、张立杰(女)、孙振、丁长瑜、刘洋(女)、张杰、白洋、于年华、李成、杨贵波、赵莉莉(女)、李彩虹(女)、刘东、马国驰、李岩、王伟达、谷大勇、王春杰(女)、肖铁阳、曾会超(女)、高广海、苏玉波、张松、许秀丽(女)、姜云飞(女)、高宇、程楠(女)、徐立平、王洪喜、李艳阳(女)、赵华(女)、徐兵、李林、李文杰(女)、付国伟、庞砚月(女)、刘斌、张婷婷(女)、李想(女)、张继忠、张守义、尹凤武、王连军、刘艳鹤、张代臣、徐玉玲(女)、朱丹、王文涛、常旭、袁海权、刘丽(女)、刘喜 

    

  个人申请(共11人):方华(女)、初顶林、郭超、金明月(女)、朱艳秋(女)、崔佳敏(女)、宋大伟、邹娟(女)、朱艳明(女)、李秀敏(女)、刘丽婵(女) 

    

  组织推荐(共17人):齐振林、齐红岩(女)、赵倩文(女)、孟宪茹(女)、朱艳春(女)、刘晓龙、刘春晖、付春艳(女)、夏忠山、李晶(女)、罗大鹏、胡晓强、姜云清(女)、王开元、王林、杨春霞(女)、杨靖娟(女)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镇赉县司法局、镇赉县人民法院、镇赉县公安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 

  联系电话:镇赉县司法局:  0436-7223015 

          镇赉县人民法院:0436-7222939 

          镇赉县公安局:  0436-5876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