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6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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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通知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的有关规定,依照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我县申报的齐艳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资质审查和实地勘查。通过审核,镇赉县齐艳职业培训学校符合定点条件,同意作为承担劳动者素质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有效期为三年。
2019年5月15日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