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6 08: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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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通知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社[2014]540号)的有关规定,依照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我县申报的齐艳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资质审查和实地勘查通过审核,镇赉县齐艳职业培训学校符合定点条件,同意作为承担劳动者素质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有效期为三年。

    

    

    

  2019515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