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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国家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目前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筹资标准
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 290 元。大中小学生及 18 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 200 元,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标准
2020 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参保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资助130 元。
三、参保对象。
(一)凡在我县常住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户口簿上的人数)为单位参保。
(二)对于长期居住在我县的外地居民,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的且没有参加其他医保的,可在我县参保。
(三)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四、筹资方式
(一)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当地农民及所辖林场、渔场等下岗职工参保工作,各村、场负责组织本村、场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参保资金,并按要求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登记工作。
(二) 设立党委的国有农林畜牧渔场,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筹资缴费工作由所在场部承担。
(三) 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采取户籍所在地的缴费方式开展,农村户口的需到户籍所在地村、场进行缴费;城镇户口需到政务大厅税务窗口或到税务局指定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进行缴费或在“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外来在我县长期居住的人口,在辖区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开具证明,到医保部门信息登记后可在对应地点进行缴费。
(四) 2020年在校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参保费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费;城镇低保学生到政务大厅税务窗口或到税务局指定的商业银行进行缴费;学生当中的孤儿由民政部门统一资助。
五、缴费时间
(一)2020年城乡医保筹资工作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20年2月29日全部结束。
(二)2020年在校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参保费征缴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镇赉县税务局 方朋科长
镇赉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