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10: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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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赉县2019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保障所、社区服务站: 

  现将2019年度全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条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所有申请社保补贴人员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女不超过50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离校1年内、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个人缴费、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由单位缴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社保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现先缴后补。按照2019年度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超过100%标准(含100%)的50%补贴。(超出标准的由个人承担)2019年个人缴费100%基数10301元和12117元。 

  3.下列人员不予申报: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社会保险费或以前年度未提出享受补贴申请的;有稳定经济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持有工商执照(或股东、投资人、理事会成员等)的;名下有车辆超过50万的和营运车辆;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期间的;住房超过两套以上的(含两套),等以上人员不予申请社保补贴政策。 

  二、申领社保补贴提供手续以及相关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由本人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原件、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缴费票据可申报)、户口簿、退休人员持退休证原件、到户籍所在乡(镇)保障所、社区服务站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初次申请补贴政策的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承诺书:以上信息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有误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 申领社保补贴时间地点 

  办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到乡()人社保障所以及社区服务站申报进行信息核实。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于202051日至2020930日止,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乡(镇)保障所、社区服务站和就业服务局不在受理。(如遇特殊情况,此项工作另行通知) 

  请各乡(镇)保障所、社区服务站务必做好此项宣传工作。 

  咨询电话: 7220689  监督电话: 7222607  

 

    

  镇赉县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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