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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
各县内相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通知(吉工信民营【2019】241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县因素法分配资金支持方向为:一是“个转企”升级奖励,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给予以专项资金奖励。二是对2018年新入规企业给予奖励。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支持2018年通过统计部门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均可申报,不含以前曾退规和2019年拟退规企业。
(二)支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个体工商户升级的企业。不含拟注销和已注销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申报单位在镇赉县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三)企业上报的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三、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事后奖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2、2020年6月24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并行方式进行,将项目资金申请文件、申报纸质材料各1份分别报送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县财政局企财科。6月24日后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县工信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项目进行材料和实地核查,确保项目真实可行后进行网络公示,符合要求的财政进行拨款。项目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电子邮箱:pxj2004@126.com。
五、申报材料
1、企业的项目资金请示文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3、企业申请专项奖补资金报告。内容包括:“个转企”(入规升级)企业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年度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任务的措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7、企业出具对申报材料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项目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入规升级项目提供)
六、申报顺序
(一)本次专项资金企业申报材料采取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并行方式进行。
(二)申报材料经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初审后,共同提出奖补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下达专项奖补资金计划,由县财政按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位。
七、其它要求
企业填报数据必须与同级统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不按程序申报、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县工信局 潘雪佳
县财政局 黄春娇
县统计局 李 伟
县市监局 王 冶
电 话:县工信局:0436-7254966
县财政局:0436-7222075
县统计局:0436-6989299
县市监局:0436-7259006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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