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15:2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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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
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

  各县内相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通知(吉工信民营【2019】241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县因素法分配资金支持方向为:一是“个转企”升级奖励,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给予以专项资金奖励。二是对2018年新入规企业给予奖励。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支持2018年通过统计部门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均可申报,不含以前曾退规和2019年拟退规企业。

  (二)支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个体工商户升级的企业。不含拟注销和已注销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要求。

  (二)申报单位在镇赉县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三)企业上报的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

  三、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事后奖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2、2020年6月24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并行方式进行,将项目资金申请文件、申报纸质材料各1份分别报送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县财政局企财科。6月24日后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县工信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项目进行材料和实地核查,确保项目真实可行后进行网络公示,符合要求的财政进行拨款。项目申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电子邮箱:pxj2004@126.com

  五、申报材料

  1、企业的项目资金请示文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3、企业申请专项奖补资金报告。内容包括:“个转企”(入规升级)企业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年度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任务的措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

  6、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7、企业出具对申报材料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项目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入规升级项目提供)

  六、申报顺序

  (一)本次专项资金企业申报材料采取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并行方式进行。

  (二)申报材料经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初审后,共同提出奖补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下达专项奖补资金计划,由县财政按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位。

  七、其它要求

  企业填报数据必须与同级统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数据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不按程序申报、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县工信局 潘雪佳

  县财政局 黄春娇

  县统计局 李 伟

  县市监局 王 冶

  电 话:县工信局:0436-7254966

  县财政局:0436-7222075

  县统计局:0436-6989299

  县市监局:0436-7259006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