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10:36:00 来源:
  • 字号:
收藏
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赉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镇赉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8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积极行使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

  二、实施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全面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返贫致贫。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在编制年度整合资金使用方案时,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

  (二)突出重点,产业优先。

  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聚焦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乡村旅游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的50%,并且逐年递增。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在严格遵守整合资金不用于负面清单的前提下,抓好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切实发挥整合资金作用,聚力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四)狠抓落实,权责匹配。

  县政府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四、资金安排

  2021年镇赉县计划整合资金28093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金规模为8611万元,占整合资金规模的31%。具体包括:

  (一)中央资金16526万元。

  1.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46万元;

  2.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49万元;

  3.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004万元;

  4.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5万元;

  5.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422万元。

  (二)省级资金9946万元。

  1.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38万元;

  2.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977万元;

  3.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331万元。

  (三)市级资金21万元 。

  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万元。

  (四)县级资金1600万元。

  五、建设任务

  2021年镇赉县计划使用整合资金安排项目32个,其中产业项目7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4100万元,占比50.2%。具体包括:

  (一)农业生产类项目2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900万元,主要建设儿童辅食米生产加工厂,用于购买儿童辅食米生产设备和购进加工原料(优质水稻),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带动脱贫户增收;对全县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给予补贴奖励。

  (二)畜牧生产类项目5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1200万元,主要建设肉牛养殖基地的牛舍、青储窖、精料塔等基础设施,对原有的肉牛养殖基地进行升级、改造,购置母牛1800头,进一步扩大肉牛养殖规模,提升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能力。

  (三)水利发展类项目2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3004万元,主要建设水厂信息化监管运管平台,在水厂安装流量计量、温度计量、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对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四)农田建设项目1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5614万元,主要建设整理农田4.4万亩,新建田间路30千米、灌排渠系50千米、田间建筑物等。

  (五)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9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5045万元,主要建设农村卫生厕所1713个,新建、改造屯内道路和排水沟,进一步解决道路积水和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六)其他项目3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33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贷款贴息、春季和秋季“雨露计划”补助。

  六、资金项目监管

  (一)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推行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公告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严格绩效管理要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使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批复。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要大力支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严格按照统筹整合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使用整合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部门、各乡镇要通过科学决策、务实管理、有效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特别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时刻跟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保持工作实际进度与系统录入一致、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动统筹整合使用的工作合力。

  (二)分工协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根据部门涉农项目实施和整合范围之内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及时安排到位资金,随时掌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同时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力度;乡村振兴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及时将统筹整合资金信息在县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同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对已完工的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预期目标的要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负全责。

   监督举报单位名称:镇赉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单位地址:南湖街与嫩江路交汇221号

   监督举报电话:0436—7253411或12317。

   监督举报邮箱:ab7253411@163.com

  附件:镇赉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镇赉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