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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强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省发改委下达我县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监督。
一、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吉发改代赈〔2021〕881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567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90万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42人以上,根据我县前期项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计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哈吐气村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哈吐气蒙古族乡哈吐气村
2、建设内容:新建排水沟4800米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3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7、预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6.22%。
8、监管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镇赉县坦途镇四家子村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坦途镇四家子村
2、建设内容:新建排水沟9550米
3、资金来源及规模:364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镇赉县坦途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7、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58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5.9%。
8、监管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代赈〔2021〕879号),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794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140.22万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54人以上,根据我县前期项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计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镇赉县建平乡后六家子村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建平乡后六家子村
2、建设内容:建设水泥道路7160米
3、资金来源及规模:486.15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镇赉县建平乡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7、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75.4万元,占省级财政资金的17.2%。
8、监管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镇赉县五棵树镇树北村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五棵树镇树北村
2、建设内容:建设水泥道路3000米
3、资金来源及规模:199.5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镇赉县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7、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1.25万元,占省级财政资金的17.6%。
8、监管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镇赉县莫莫格蒙古族乡乌兰召村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莫莫格蒙古族乡乌兰召村
2、建设内容:建设排水沟5300米
3、资金来源及规模:230万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镇赉县莫莫格蒙古族乡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7、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6.8万元,占省级财政资金的20.6%。
8、监管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
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投资〔2021〕183号),下达我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62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88.4万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32人以上,根据我县前期项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计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镇赉县黑鱼泡镇棉西村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黑鱼泡镇棉西村
2、建设内容:建建排水沟13240米,水泥路1500米
3、资金来源及规模:562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镇赉县黑鱼泡镇人民政府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7、预计发放劳务报酬: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88.4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5.7%。
8、监管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