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08:5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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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当前,我县已进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开辟新局面的关键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镇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县新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落实“三个五”战略,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镇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知晓度、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十四五”期间镇赉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3.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

  4.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宪法文本走进群众生活。

  5.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各项规定。

  6.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7.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8.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9.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10.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1.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围绕我县构建“绿色、低碳、生态”三大经济发展板块,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旅游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3.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宣传促进商贸流通、货物运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4.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县建设。

  15.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16.适应我县发展战略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筹发展和安全,着眼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以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镇赉建设需要。

  17.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18.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

  19.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消防安全、毒品预防、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信息公开、扫黑除恶、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20.加大法治宣传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力度,广泛宣传统计法、档案法、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21.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2.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把握重点普法对象,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及各部门各行业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23.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公务员脱产培训中增加法律知识学习课时,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带头学习法律。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等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24.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严格落实国家法治教育课程标准,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开展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创新“法治进校园”工作形式和内容。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5.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深化“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农村村民、城市居民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增强用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6.加强各部门各行业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实践养成。着眼培养公民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治实践活动的意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更加遵循秩序,合理合规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履行法律义务。

  27.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完善制度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强化资源整合、力量统筹,以完善的制度促进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同。

  28.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

  29.充分发挥和结合各项资源优势。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上要充分融入法治元素,使群众在休闲娱乐时,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

  30.注重发挥特色优势和品牌效应。突出发挥镇赉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和资源,精心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

  31.努力提升建设质量和覆盖面。着力提升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二)继承和创新发展法治文化。切实把全面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更高的目标追求,在内容上更加注重法治精神的传播,在形式上更加注重不同群体的需求,不断增强针对性、提升有效性。

  32.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和成果转化。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为镇赉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3.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工作载体。加强宣传、法治等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合作,适时开展优秀作品征集、评选等工作。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三下乡”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三)促进法治文化传播。通过各种传播途径和手段,使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和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现代传媒阵地,综合运用“播、视、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打造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镇赉、法治镇赉为目标,推动依法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35.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争创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实行积分制,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因地制宜推动升级“评理说事点”、推广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36.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中小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全县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37.深化依法治企。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支持、推动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形成依法有序的运行机制。

  38.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39.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围绕服务落实国家安全责任、维护地方经济安全、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40.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41.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发挥和整合各执法、司法系统业务部门和普法责任部门资源,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42.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43.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44.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普法各方面力量。

  45.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46.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及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以新技术新媒体为支撑,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普法新模式,不断提高普法质量。

  47.创新普法内容。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48.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探索“播、视、报、网、端、微、屏”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模式,使普法更接地气,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49.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基础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县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县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难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支持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50.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责作用,组织研究全民守法和普法方面的重要问题。县普法主管部门要做好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积极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规划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验收。

  (二)落实重点普法责任制。突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普法责任制,注重统一部署与自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职能优势和主体作用,承担起应尽的普法责任。

  51.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镇赉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探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52.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牢固树立强基导向,狠抓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加强政策、制度、机制和经费保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53.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54.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普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全县乡(局)级以上普法主管部门专职普法工作人员参加省级轮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55.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县、乡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要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指标,确保考核评价标准能够反映法治宣传教育各阶段、各时期、各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56.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7.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58.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