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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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嫩江小区原产权人无法联系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嫩江小区于2014年由镇赉县大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原房屋已经拆除,原产权人无法联系,为了加快嫩江小区办理产权登记,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或者公告作废。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依据以上文件精神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镇赉县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期未提出异议,将依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名单
镇赉县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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