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08:1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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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建立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和核定城区管道民用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听证会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关于建立我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和核定城区管道民用气配气价格及销售格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41114日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二、 听证会召开地点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五楼会议室 

  三、 听证方案要点 

  一)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民用气定价依据 

  此次建立联动机制及核定价格,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3679号)、《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吉省价格〔2014〕200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9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定价方案 

  1、核定我县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76元/立方米。 

  2、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户年用144立方米以内(含),核定为3.0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户年用145-204立方米(含),气价为3.70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户年用205立方米以上,气价为4.62元/立方米。 

  3、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按照民用气第一、二平均价格执行3.39/立方米,不执行阶梯价格。 

  (三)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采购价格原则上按照燃气企业采购全部气源(包括管道气源、LNG、CNG等)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2、及时疏导采购价格变动,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享受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以一个自然年进行联动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半年进行联动 

  3、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上年度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和税费)+配气价格。建立联动机制后,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联动价格金额。联动价格随采购价格定期变动,不能只涨不降。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后,现行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 

  四、 成本监审结论 

  镇赉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管道气平均配气成本为0.76元/立方米。 

  五、 听证会参加人(姓氏首字母为序)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消费者代表(10名 

陈思佳 

团结社区 

陈思远 

新兴社区 

勾立彬 

民康社区 

胡晓旭 

华城社区 

刘经纬 

华城社区 

刘占臣 

县供水公司 

史健源 

新兴社区 

佟长江 

新兴社区 

王雨 

庆余社区 

张岩 

庆余社区 

人大代表(1名 

杨秀敏 

县人大教科文卫办主任 

政协委员(1名 

王岩 

县侨联主席 

专家(1名 

马颖 

研究员 

长春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部门代表(9名 

陈鑫 

信访局 

黄大勇 

司法局 

刘文博 

政协 

骆云波 

县市监局 

李玉林 

赉北街道 

任立杰 

县工信局 

孙继超 

鹤城街道 

谢沛岩 

镇东街道 

于年红 

县住建局 

  

经营者代表(2名) 

孙春阳 

镇赉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单丽敏  

听证人(3名 

陈宇 

县发改局 

高冬梅 

公晓静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