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4: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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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1、2号楼原产权人无法联系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公告

镇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政府1、2号楼为危楼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启动征收,采取的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原房屋已经拆除,因征收时有部分房屋原产权人无法联系等原因,阻碍了该小区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为了加快该小区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依据以上文件精神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及相关手续。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镇赉县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期未提出异议,将依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后附名单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
政府1、2号楼已签协议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