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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1 01: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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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实行“三项制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为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镇赉县实行发展党员“三项制度”,以制度的刚性执行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三期联审制度。以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为主,实行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关键环节“三级联审”把关制度,推动建立政治上不合格负面清单,以政治审查的严肃性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

  实行回避+干预+公示制度。实行村“三委”成员近亲属入党回避制度,即村“三委”成员近亲属(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入党,原则上不得指定“三委”成员作为培养联系人,防止“三委”成员利用职权影响发展近亲属入党;近亲属关系对象被确定为培养对象前,由乡镇党委审查其培养条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全程公示,作为发展对象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直接考察。

  实行重点村预警监管制度。对村党组织没有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两年内没有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三个月内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的;党员近亲属比例占全村党员总数1/5的,设置警戒线并建档立卡,采用注册销号的办法进行动态管理。对临近警戒线的村党组织采取口头提醒、下发预警通知书等方式,要求所属乡镇党委限期解决。同时,向有“家族化”倾向的农村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联络员,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指导其监督执行,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