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7-06-12 09:20: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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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挖掘农业增长点 大力扶持家庭养殖业的建议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历届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1号文件连续14年锁定“三农”,为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县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农业生产连续多年实现增效,农民连续多年实现增收。但是,随着近几年来国际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我国农业生产也受到了冲击。特别是2016年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价格的走低,部分农民家庭遭遇了“增产没增收”的重创。以玉米种植为例,较2015年相比,2016年我县以玉米种植为主的农民家庭预计减收4.2亿元左右。利用农业科技手段提高单产还有一定空间,但幅度不会太大。受土地面积的限制,大幅度提高粮食总产量更不现实。农产品“保护价”将逐渐成为历史。因此,持续向种植业要效益已经效益不大。如何挖掘农村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为农民增收找到新的稳固的增长点,已经成为各地区、各部门重点研究的新课题。

我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也是吉林省畜牧业产业大县,曾获得国家草原红牛培育基地县和中国美利奴细毛羊培育基地县称号目前,全县有耕地300万亩,粮食年产量突破30亿斤,年产秸秆近130万吨。可利用草原面积超过60万亩。丰富的水源、广袤的原野、优质的草场,使我县大力发展家庭养殖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此,就我县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问题,提出“挖掘农业增长点 大力扶持家庭养殖业”的建议

一、分区制定规划

    结合我县各乡镇畜牧产业现状及自然资源优势,分区制定家庭畜牧业发展规划。例如,在东部、北部乡镇,利用水资源和草场资源丰富的优势,制定以渔业和牛、羊、马、驴大牲畜为主的家庭养殖规划;在中、西部利用玉米产量大、桔杆资源丰富的优势,制定以小动物为主的家庭养殖规划,通过过腹转化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

二、出台优惠政策

    在财政投入方面,建议县里每年拿出一定财政资金,通过补贴、奖励、贴息等方式鼓励农户扩大家庭养殖规模;在金融支持方面,建议县里协调金融部门,通过政府提供担保、创新农户联保方式、放宽抵押物范围等措施,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解决家庭养殖扩大规模面临的资金问题。在疫病防治方面。建议我县扩大畜禽疫病免费防治种类,县财政足额提供畜牧部门在畜禽疫病防治方面的投入,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此外,还建议县里在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方面出台政策。

三、确定扶持重点

    建议将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重点扶持对象。一方面,这类人群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心,需要及时退出才能确保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完成。另一方面,这类人群大多是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致贫、返贫的,他们本身有着强烈的脱贫意愿,稍加扶持就可能收到较好效果。

四、建设交易中心

    目前,我县乃至周边地区都没有一个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畜禽交易场所,养殖户与客商很难直接接触完成交易,大部分利润都被中间的经济人赚取了。我县地处三省区结合部,交通便利,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建设一处标准化的畜禽交易中心,通过引进客商,拉动人流、物流、资金流,解决畜禽销售问题,提高农民收益。

五、加大招商力度

    我县有着丰富的玉米和桔杆,是加工饲料以及发展规模化养殖的优势资源。建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饲料加工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和规模化养殖龙头企业为主要对象,通过企业的入驻进而带动家庭养殖规模的扩大,实现农民增收。
 
 
 
 
 

窦来权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挖掘农业增长点 大力扶持家庭养殖业的建议》(第3号建议)现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代表们提出的大力发展家庭养殖业的建议,对加快我县畜牧业产业大县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贫困户脱贫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非常符合我县畜牧业的生产实际。针对代表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资金扶持政策。

    县政府安排扶持家庭养殖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贴息和奖励的办法支持家庭养殖业的发展。政府扶持资金主要是起引导和扶持作用。专项资金要本着以农民投资为主体,自愿选择投资项目和先干后帮的原则,重点支持新发展的养殖户搞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业生产,注重农户整体养殖收入的提高。扶持的主要方式是:根据各地确定的扶持范围和重点,按照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的投资情况,以贷款贴息的形式发放到户。扶持标准:按各户实际利用贷款额给予贴息。贷款限额2万元,贴息年限为三年,没有使用贷款但达到扶持条件的农户视同贷款给予扶持。对农户的贴息采取县负担,

2.信贷资金的使用政策。

    信贷资金要以利民便民为原则,根据农户发展生产的需要,农民可用抵押贷款等形式到信用社申请贷款,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农户购买良种、扩建房舍、流动资金等。

3.要下大力量抓好服务组织的建设,加大支持的力度。

    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为农民创造条件,搞好产销服务,帮助农民走向市场,重点解决好防疫、良种、饲料、产品销售和运输问题,保证产销环节的畅通。鼓励发展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协会、合作社、运销专业大户等。

 

感谢您对全县牧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