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1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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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

 

(三件合并一件提案)

提案人:

杨恩国

释通盖

 

    我县境内的农村公路(包括村村通)建设总里程近2000公里,实现了村村通,为我县农村、农民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由于村村通开建初期受经费因素的制约,公路建设标准低,通行能力差。加之开建初期几年的村村通公路按照使用标准已到了使用周期,公路的好路率非常低,我县村村通的现状况三分之一比较好,三分之一中档,三分之一通车困难。

    造成此现状的原因是:

    1.前几年的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中大量大型重载车辆的通行造成人为的破坏。

    2、管理不善 ,没有真正按照公路法进行执法管理,必要的处罚,必要强制措施没有(如限高栏杆、限重标志没有)。

    3.受经费制约没有进行专业的养护、系统的养护管理,只是那里损坏严重了那里补一补,没有预防性养护。

    4、公路已到了设计使用周期。

    建议与做法:

    1、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加大公路执法力度,设置完善必要的强制措施(栏杆、警示标志)。

    2、投入必要经费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工程。

    3、有计划、分批次对超期公路进行大、中修。

 
 
 

 镇交发【2017】4号                                                                  签发人:王凯

 

对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恩国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第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政协委员的提案后,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我们计划从四个方面解决您提出的问题:一是县编委已经初步确定给镇赉县公路管理段增加编制20人,编制问题正在协调办理中。解决路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治理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车辆,从源头上打击超载超限现象,减少超载超限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害。二是多方筹措养护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县政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吉政办发【2016】58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解决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在全县农村公路的主要路口重新设置龙门架限高限载,防止大型货运超载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对急弯、陡坡等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对已经破坏的农村公路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修复,从而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三是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养护和爱路意识。同时与相关乡(镇)场沟通协调,按照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受益乡(镇)场共同管理农村公路,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及时向县公路管理机构举报,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制。通过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载超限车辆上农村公路上行驶。四是依据《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结合镇赉县的实际正在研究制定《镇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责任主体,确保镇赉县的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