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7-07-1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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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04年我县实施“村村通”工程以来,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不但实现了“村村通”,也基本实现了“屯屯通”,为广大农民群众出行提供了交通安全与便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誉。但是,经过10多年的使用,很多路段损毁严重。其主要原因有雨水冲蚀路基、雪水浸蚀路面、载重超重车辆辗轧等等,路况一年不如一个,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村村通公路维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维修力度,对于破损路面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农村道路畅通无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和便利。

2、为保证道路使用寿命,要加大对超载货车治理力度,执法部门应经常巡查,发现超载车辆严肃处理。

3、加大冬季冰雪清理力度,县政府部门与镇村联合出台冬季冰雪清理方案,划清权限,落实责任,保障冬季农村主干路冰雪及时清理,这样不仅保障水泥路的使用寿命,也保证了农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另外,从坦途镇保民村至大户拉村两公路处,有一处路段急需维修,每当夏季雨后,道路泥泞不堪,校车无法通过,只能停运,影响学生上学,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让校车一年四季安全运行,使国家这一惠民政策始终如一地落到实处。

 

   

                           2016年11月27日
 
 
 
 
 
 
 
 
 

镇交发【2017】1号                       签发人:王凯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韩峰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村通公路维修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人大代表的建议后,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计划从四个方面解决您提出的问题:一是经过交通运输局的协调,县编委已经同意给镇赉县公路管理段增加编制,解决路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问题,编制问题正在办理中。加大我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路政执法力量依法治理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车辆,从源头上打击超载超限现象,减少超载超限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害。二是多方筹措养护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县政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吉政办发【2016】58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解决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在全县农村公路的主要路口重新设置龙门架限高限载,防止大型货运超载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对急弯、陡坡等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对已经破坏的农村公路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修复,从而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保民村至大户拉村破损路段,交通运输局已经安排公路段进行了实地踏查,由养护部门进行维修保证车辆通行。三是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养护和爱路意识。同时与相关乡(镇)场沟通协调,按照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受益乡(镇)场共同管理农村公路,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及时向县公路管理机构举报,并设立举报电话。通过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载超限车辆上农村公路上行驶。四是依据《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并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工作”的规定。结合镇赉县的实际正在研究制定《镇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责任主体,乡、村道的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就是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和冬季路面冰雪清理都应由乡镇负责,所需养护资金应列入县财政预算。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