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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的建议
提案人:阚 闯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着力打造的一项民心工程,它以便捷、快速的特点,为农村旅客、货物周转发挥着重要作用,村村通公路的快速发展,明显改善了农村公路落后的状况,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一﹑我县农村公路的基本情况
2004年起,我县实施了“村村通工程”,截止目前,全县境内拥有农村公路1642.856公里(含扶贫项目的屯屯通),其中县级专养公路277.223公里,村村通公路1365.633公里,村村通公路中乡级公路661.217公里,村级公路701.13公里,专用公路3.29公里,农村公路可谓四通八达。
二、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路面破损严重
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早,使用周期较长,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路面处于超期服役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的损坏。自然损坏主要是由于排水系统不健全,部分路基被雨水冲刷遭到严重损坏,特别是东部水田开发区内,路基常年处于水浸状态;人为的损坏主要是由于部分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较差,打场晒粮、倾倒垃圾、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东部乡镇基础水利工程建设、土地平整项目建设、户户通公路建设等工程施工期间,使用大型自卸车运输工程材料,超限超载车辆频频在村村通公路上行驶,远远超过了村村通公路设计的路面承受压力,致使许多村村通公路遭到严重破坏。截止目前,村村通公路中,有通行路面的650公里左右,占通行好路里程的百分之四十;部分路段有路面、部分路段无路面且能维持通车的350公里左右,占通行好路里程的百分之三十;完全没有路面的达300公里,这些公路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只能靠加强日常维修养护勉强维持通行。
(二)路政管理难度大
由于我县农村公路路线多、里程长,路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导致执法力度不够,超载超限车辆随意通行,人为破坏路产、路权现象严重。2017年在村村通“四好”公路路段上,选择3条路线设立6个限高架,目前已有3处被人为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由此可见,管理不到位是导致农村公路路况下降的又一主要因素。
(三)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全县境内村村通公路养护资金每年都不足400万元,而养护里程已达到目前的1365.633公里,匹配到农村公路上每公里保养经费不足3000元,杯水车薪,根本就谈不上小修费用。常言说,三分修路七分养,而养护经费不足是造成农村公路路况下降的直接原因。
(四)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对《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宣传不到位,导致社会各界对农村公路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尤其是公路沿线村屯,随意占道,堆放垃圾随处可见,给路基排水带来巨大障碍,直接影响到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
三、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管理力度,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安保设施
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查,在弯急路段,各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修建、清理、疏通排水系统,防止暴雨对村村通公路的损坏。在重点路线增设限载、限高标志,减少超重车、大型重载车等对村村通公路的损坏。
(二)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打击破坏公路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彻底整治在村村通公路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标牌,以及占道经营、占道打场晒粮等现象。要加大“治超”力度,对超载行为严打重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奖罚措施,对破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人员进行严厉惩罚,对群众举报行为进行奖励。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养护工作有序开展
一要积极与上一级业务部门协调,尽力提高路况等级,争取国家资金填补农村公路经费缺口。二要逐步加大本级经费投入,对现有路段路况较差的应有计划、分批次进行大、中修,同时,要不断加强日常养护资金投入,尤其是要强化预防性养护,如对现已出现脱粒的混凝土路面进行热封或是罩面处理,以此延长现有公路的使用寿命,降低公路再建成本。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使路域环境从源头上得到彻底根治。全面贯彻省公路管理条例,协调各乡、村力量,形成全民爱路护路合力,集中社会力量,采取秋整、公路水毁抢修以及除雪防滑等措施对公路进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路况较差的问题。
建设一条公路不容易,而养好一条公路、保证畅通要比建设时付出的艰辛更多。因此要坚持 “建、管、养”并重,强化措施落地,把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到实处,真正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镇交字〔2018〕87号 签发人:王 凯
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阚闯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的建议》(第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政协委员的提案后,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我们计划从四个方面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一是县编委已经确定给镇赉县公路管理段增加编制20人,人员已经到位。解决了路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治理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车辆,从源头上打击超载超限现象,减少超载超限车辆对农村公路的损害。
二是多方筹措养护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县政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吉政办发【2016】58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文件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解决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在全县农村公路的主要路口重新设置龙门架限高限载,防止大型货运超载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对急弯、陡坡等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到2018年末,我县乡、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库内的隐患路段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100%。同时对已经破坏的农村公路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修复,从而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
三是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养护和爱路意识。同时与相关乡(镇)场沟通协调,按照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受益乡(镇)场共同管理农村公路,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及时向县公路管理机构举报,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制。通过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载超限车辆上农村公路上行驶。四是依据《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结合镇赉县的实际研究制定《镇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和《吉林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考评办法》两个文件,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全覆盖。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县域农村公路总路长,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各级路长对所管辖农村公路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主体,确保镇赉县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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