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8-08-30 14:4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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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赉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政务工作。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办理、依法落实、依法答复的原则,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推动办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办理结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35件。其中,涉及交通方面8件、教育方面3件、水利方面3件、农村农业方面8件、农电方面2件、公安交警方面1件、卫生方面2件、城市建设方面6件、其他方面2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主题明确,案义突出,事由翔实,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县政府收到这些建议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研究和办理。由于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认真落实,政府法制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使得今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截止目前,35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答复率100%。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提问题已由承办单位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A类件),占代表建议的9% 

  25号建议《关于解决嘎什根乡长发村、望海村壕外泄干堵塞无法泄水的建议》。我管理站在接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后,经实地踏查后认真研究落实方案,长发村及望海村壕外510公顷水田排水因泄干堵塞,田间涵管等设施老化损毁,导致排水不畅通,无法及时通过望海泵站排除。我们在与四方坨子好雨现代农业公司协商的同时,已在420日至52日动用2台钩机对泄干进行清淤,并更换损毁的田间管、涵,及时检修了望海泵站,排水问题已经解决。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件(B类件),占代表建议的71% 

  如第19号建议《关于加强县乡村水泥路质量的建议》。我县的村村通公路建设始建于2004年,2004-2005年建设完成的村村通公路在主要路段大多设置了龙门架限高限载,但近几年由于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限高设施被人为毁坏现象严重。目前,全县大部分村村通公路上都没有了限高限载设施。由于土地整理、引嫩入白水利工程、嫩丹高速建设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超载超限重型运输车辆明显增多。再加上原镇赉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被上级撤销专,致使一些超载超限的车辆无专门管理机构管理,随意在农村公路上超限行驶,造成农村公路个别路段损毁严重并影响车辆通行。为了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的管理,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打算从五个方面解决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管理和后期养护问题:一是关于提高设计标准,路面不采用平坡设计问题。《按照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第八条的规定,乡村道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提高设计标准势必大幅增加工程造价,无法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我县的村村通路面宽度大多是4.5米,一副施工,为了行车安全必须是平坡,在曲线处可有横向坡度。为解决水泥混凝土路面冻融问题,在水泥选用上可选择42.5级和抗冻性、抗渗性好的水泥。同时要及时清理路面积雪,减少路面冻融病害。二是交通运输局已经向县政府提出了建议,建议恢复镇赉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或给县公路管理段增加编制),解决路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治理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从源头上打击超限超载现象。三是多方筹措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县农村公路的主要路口重新设置龙门限高限载,防止大型货运超限超载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对已经破坏的农村公路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修复,从而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四是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养护和爱路意识。并通过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超载超限车辆上农村公路上行驶。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五是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20161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第三条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县、乡、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目前县交通部门根据《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正在起草我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待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5件(C类件),占代表建议的14% 

  33号建议《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在财政支持方面。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向小微企业倾斜,确保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资金总额度达到引导资金总额的50%以上。同时,县政府建立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与省级资金配套使用。 

  在税收优惠方面。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如果进口项目自用而且国内又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进口的时候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免关税。 

  在解决创业用地方面。县政府通过建立创业基地、孵化园、服务业聚集区等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用地困难。 

  在缓解用地难、缺人才方面。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相关费用减免,另外符合条件的要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等。 

  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小额贷款支持。同时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进一步提高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额度。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1件(D类件),占代表建议的3% 

  35号建议《关于对原东方红农场改制后人员身份确认的建议》原东方红农场于1999年改制,由于当时国有农场改制存在着诸多复杂问题,目前国家没有法律和政策规定。接到代表建议后,我们又积极向上级农垦部门进行咨询,现没有具体文件精神,所以暂时还无法解决,待上级出台此类改制文件时,我们将按照新政策予以解决。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也是政府工作努力的方向。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20163月县政府安排和部署2016年的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函》,认真研究部署了本年度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办理及时不及时、答复认真不认真、落实到位不到位、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尽力而为,务求实效。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单位年度工作、阶段重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力,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规范要求,确保办理质量。 

  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程序合法、限时办结、答复规范、重在落实”的要求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强调在办理前,要与人大代表主动联系,坚持办前走访,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加深对建议内容的理解,准确把握建议问题实质。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向建议人汇报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办理进度,不断争取代表们的理解支持。在办复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又向每位人大代表邮寄了《人大代表意见反馈单》,进一步征求各位代表对本次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对今后办理工作的建议,密切了承办部门与代表之间的联系,使办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更全面、更具体,同时也促进了政府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周密部署,严格把关,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部门本着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提高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答复满意率。对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都列出计划逐步解决;对因条件不具备、无法解决的,都耐心细致地向代表进行了解释,以取得理解和信任。对答复不认真、解释不明确、格式不规范、解决不彻底的,全部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保证了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时限和质量。 

  我办及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欢迎各位常委和代表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求人大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镇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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