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8-08-30 14:5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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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赉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2件。其中,涉及交通方面8件、教育方面1件、水利方面1件、农村农业方面5件、城市建设方面4件、文化方面2件、财政方面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主题明确,案义突出,事由翔实,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县政府收到这些建议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研究和办理。由于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认真落实,政府法制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使得今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截止目前,22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答复率100%。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提问题已由承办单位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A类件),占代表建议的14% 

  5号建议《关于提高秸秆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管理力度。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大气污染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秸秆焚烧的会议纪要》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县政府下发了《关于镇赉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各乡镇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我县春秋两季实行秸秆全面禁烧。二是推动农村沼气事业发展。2016年末,全县推广《种植+养殖+沼气》农业产业发展模式,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4170户,服务网点累计建成20个,建大中小型沼气工程1处。三是推广其它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等多种形式综合利用,2016年末,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为41.4万吨,利用率达到31.3%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6件(B类件),占代表建议的73% 

  13号《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护的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靠社区、学校和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引导、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对破坏城市基础设施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曝光,提高广大市民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市民关心、支持、理解、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市基础设施状况进行普查,对已破损的市政和公用设施,向县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三是开展保护“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重点对故意损毁树木、路边石、路灯、广场健身器材、随意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整改不及时和对城市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的行为,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四是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在城区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时时监控,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科学管理管护。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3件(C类件),占代表建议的13% 

  18号建议《关于加快实施天燃气入农户惠民工程的建议》。一是经住建局对各乡镇进行走访调查,县域内乡镇相对较大的镇区人口也只有三千人左右,少则一、二百户。每个乡镇入农户管网铺设及配套工程前期投资就得需要近千万,且后期运营维护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项目投入后企业无收益。目前,国家对天燃气入户也没有相关补助政策,企业难以开展乡镇安装工程。二是我县城区使用的气源全部是由中石油管道输送至大安,再由CNG槽车运送至我县的压缩燃气,无法提供更多的用户使用,待气源得到全面开发,可进一步扩大供气范围和入户量,将使全县百姓都用上安全、清洁的天燃气。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也是政府工作努力的方向。县政府接到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接书后,各位副县长对涉及其分管领域的每件建议都一一批示,具体落实。20174月县政府安排和部署2017年的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函》,认真研究部署了本年度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办理及时不及时、答复认真不认真、落实到位不到位、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尽力而为,务求实效。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单位年度工作、阶段重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建议承办工作体系。 

  (二)严格规范要求,确保办理质量。 

  县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程序合法、限时办结、答复规范、重在落实”的要求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强调在办理前,要与人大代表主动联系,坚持办前走访,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加深对建议内容的理解,准确把握建议问题实质。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向建议人汇报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办理进度,不断争取代表们的理解支持。改变了过去“文来文往”的办理办法,使承办单位同代表之间达到了相互沟通思想、宣传政策、取得共识的目的,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办复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又向每位人大代表邮寄了《人大代表意见反馈单》,进一步征求各位代表对本次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对今后办理工作的建议,密切了承办部门与代表之间的联系,使办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更全面、更具体,同时也促进了政府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周密部署,严格把关,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部门本着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提高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答复满意率。对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都列出计划逐步解决;对因条件不具备、无法解决的,都耐心细致地向代表进行了解释,以取得理解和信任。对答复不认真、解释不明确、格式不规范、解决不彻底的,全部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保证了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时限和质量。 

  我办及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欢迎各位常委和代表多提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求人大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镇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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