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8-10-08 10: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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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干预的建议 

  校园欺凌一直都存在,但是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低龄化、女生占一定比例、留守儿童或住宿生居多,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如家庭防线失守学校教育的缺位社会风气的影响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2、严守法律底线,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家长也要学法、懂法。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家长,公安机关要予以训诫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子女造成人受伤,父母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已经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相应的惩戒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未成年人的校园欺凌涉案者,可以警告、训诫、罚款等处罚 

 

 

  镇教字〔2018〕42号                  签发人:毛贵臣 

    

    

  关于对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白云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干预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教育局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镇赉教育事业提出宝贵的建议,校园欺凌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对校园暴力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按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镇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一、扎实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事前预防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宣传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有关内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营造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积极宣扬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树立优良的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不欺负侮辱他人。利用国旗下讲话、晨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 

  二、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工作机制,做到事后惩戒 

  1.建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落实校园欺凌和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开展校园欺凌和学生矛盾纠纷排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校群体性事件和校园暴力事件。对发现的问题学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说服教育,化解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 

  3.加强校园防控。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禁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对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检查与收缴活动,避免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园。 

  4.加强应急值守。加强校园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值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保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可以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加强警校共建。积极联系当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育学生学会自护自救,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校园欺凌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稍有松懈,极易反弹。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发生。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感谢您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建谏言献策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镇赉县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