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9-10-21 13: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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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代表议案答复

  关于改善县城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的议案 

  镇赉县城城区人口近10万人,饮用水居民也接近10万人,生活饮用水关乎我县城居民身体健康,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镇赉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强城市饮用水的管理,改善了生活饮用水质量不达标的现状,但是近几年来,县城生活饮用水质量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水中杂质越来越多;二是水体混浊;三是沸水后,水面有类似棉絮的漂浮物。因此,建议县政府,关注民生、关注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采取措施对生活饮用水质量进行改善。一是可否对现有的供水管道进行维护和清理清洗;二是改造老旧管网;三是对现有的水质进行合格性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2019年1月4日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1号代表议案答复 

    

  丁玲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县城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水中杂质越来越多、水体浑浊的问题。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卫生监督部门每季度检测42项水质指标,县自来水公司也进行常规检测,包括日检、月检和季检,结果表明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2015年和2017年,经过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长春和哈尔滨两个监测站对我县城镇自来水进行了分析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自来水水质的各项指标(106项)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二是关于沸水后水面有类似棉絮漂浮物问题。据提案人反映,在自来水烧开以后出现漂浮物(周边市、县均有这种现象),经过多次取样检测,包括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等,检测结果表明,自来水只有在烧开后才会出现这种物质。对此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加强水质监测。在现有检测能力下,按照国家饮用水检测标准,做好日检、月检、和季检。此外将样品及时送到县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确保做到供水水质适时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二是委托权威部门送样检测。长春和哈尔滨两个监测站对我县供水现场采取水样,进行了分析检测。结果表明,我县城镇的自来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居民可以放心饮用。 

  针对提案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水质的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供水管道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城区供水实际情况改造供水管网,计划取消水泥管材和铸铁管,使用新型管材。县自来水公司计划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对供水的干支线管网进行冲洗,将彻底解决供水管道的问题。 

  2、加快旧楼水表出户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进度。力争用年时间完成城区旧楼3770户水表出户改造工作,并对原有旧的二次供水加压泵站进行系统接收,消除自来水的二次污染问题。 

  3、加强水质检测工作。与县卫生防疫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的监测工作。结合城镇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我们增设管网的水质采样点,监测水质水量变化情况。   

  4、尽快出台我县有关供水管理的政策规定,包括《镇赉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镇赉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管理城市的供水事宜,保证用户的用水安全。 

  感谢您对对工作提出的建议。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