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19-11-11 10: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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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包教包养农村寄宿生招租房” 

  整治的建议 

  所谓“包教包养农村寄宿生招租房”就是指社会闲置人员利用学区房招住宿学生,为其提供住宿、吃饭、补课等相关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的非营业场所。 

  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好转,各个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极为重视,大多数已不满足就近上学的捷径,而是选择把孩子送到县城来学习,甚至从幼儿开始便将孩子长期寄宿在幼儿园;小学生便住进学校周边的招租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就读初高中的农村孩子不愿意住在学校的宿舍里,而跑到校外住招租房。 

  经过调查统计我县城内学生招租房已发展150多余家,均为楼房,平均面积为80多平方米,居住学生少则10个左右多则30个左右,大多数为上下铺;对学生收费由每月600-1200元不等,如果提供补课还需另加费用;招租房主大多数是40到50岁左右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健康证。这种招租方式对学生身心教育、安全健康极为不利。 

  1. 招租房主不能替代家长的位置,对学生管理不加约束,除非收取补课费用才能看管学生完成作业,在德育方面没有制约,学生难免会存在惰性,思想上放纵自己。 

  2.人员居住密集,管理不完善,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招租房存在着卫生环境、水、电、天然气屋内设施、饮食健康等安全隐患 

  鉴于招租房诸多不利因素所以我建议: 

  1.加大初高中学校对农村学生统一食宿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宿舍、食堂等相关管理条例,这样便可以杜绝初高中学生不在校外住宿,同时也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监管。 

  2.政府部门要强化对招租房屋安全监管和检查,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对再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镇教字〔2019〕23号                    签发人:宋军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洪波、释通盖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包教包养农村寄宿生招租房”整治的建议》(第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农村家庭孩子进城读书寄宿问题 

  1.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城读书寄宿问题。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办学条件已经有了很的改观,各乡(镇)所在地幼儿园、中小学已经建教学楼,教学设备先进,师资配备齐全,教学环境优美,从2009年至今国家在农村实施特岗计划,大批高素质人才已经充实到从村各级各类学校,农村学校教师配备有了很大提升,从近年考试成绩看农村学校教学水平不比城镇差,农村学校都建有宽敞明亮干净的食堂,农村在校生每天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营养餐。我们将正面引导加大宣传,改变农村家长对农村学校认识观念,选择就地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各级各类学校管理,提升他们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让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平等教育,让广大农村家长安心,愿意把孩子送到家门口学校读书。 

  2.高中阶段农村寄宿生问题。 

  进一步加大对高中农村寄宿生管理,让他们选择在学校统一食宿,要求学校进一步改善学生的食宿条件,建立健全食宿管理制度,健全相关管理条例,让学生住的舒适,吃的经济可口。 

  二、 加大对“包教包养农村寄宿生的招租房”的管理 

  近日,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对“包教包养农村寄宿生的招租房”进行联合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坚决予以取缔。最后,感谢您对镇赉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镇赉县教育局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