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0-06-17 15:5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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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我县供热问题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徐玉玲

 

  冬季供暖的好坏,对于我们这个北方小县城居民来说可是关系到生活质量的大事。合理地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每年到了冬季,如果能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室内环境,将有利于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供热公司的努力下,我县供热情况已明显好转。但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供暖问题,造成室内达不到供暖效果,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

  主要问题有:一些居民的室内温度达不到最低的标准;报停和恢复供热维修不及时或不认真,恢复时接口处理不当导致居民家漏水;供热期不足等等。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关于供热达标的建议: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居民的室内温度达不到最低的标准,建议政府部门能结合实际和根据财力及时更新供热设备。热力公司加大供热力度,及时通过清洗供热管等措施提高温度。

  2.关于报停问题的建议:用户办理报停后,希望供热企业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关停维修;第二年要求恢复供热的时候,供热企业还要再次派人上门提供恢复服务。恢复供热时要注意接口严实不漏水。另外,尽量逐步实行一户一个阀,便于管理。

  3.关于保证供暖期的建议:希望供热公司能保证规定的取暖期限,尤其是取暖期结束的时间。

  4.关于供暖合同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的问题。热力公司在进行供热的过程中,都是进行整体供热,这种方式就导致在进行供热的过程中是不能停止供热的,在这个过程中签订的供暖合同一般都有着一定的行政强制性和公共服务性,同时合同本身还有一定的不可抗辩权。正是由于这种供暖合同的特殊性,使得很多采暖方拒绝付款的请求经常被驳回,法院对于这一行为也不会提供支持。要想在不改变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改变这一状况,供暖单位在进行供暖的时候,就要和采暖方签订科学、合理的供暖合同,这样双方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5 .关于合理征收供热费的建议:供热企业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合理收费价格 。供热企业可以通过政府公告、互联网、广播和报纸等媒体,推广“用热收费”的观念,让用户明白供热是需要付费使用的商品,增强用户自觉定期缴费的意识。同时供热企业也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成本核算从而制定合理的收费价格,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热企业正常运行。更让用户觉得收费合理,消费有所值。

  6.关于日常供热设备维修问题的建议:随着时间的推移,供暖供热系统设备故障率有所提升。加上冬季的寒冷环境对于供暖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有更多的不利因素,如霜冻、降雪、寒流等恶劣天气极容易引发供暖供热设备部件的损坏,不仅降低了供热效率,同时也埋下了很多的危险隐患。在特殊的天气环境下工作人员一旦没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就会将潜在的隐患转变为更大的危险事故,给热力公司和普通民众造成了各种程度的损害。所以建议供热部门构建完善的维修管理体系,及时排除隐患,提高热能的传输效率,使供暖供热系统的运维管理体系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提高热网平衡调控能力,满足用户采暖的需求。

  总之,供热供暖系统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希望供热部门在系统运行的各个环境,能经常的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减少硬件老化、影响温度传导等问题。不断完善供热供暖系统,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取暖环境。

 

 

  

  2019年12月17日

 

 

  

  镇住建字〔2020〕37号       签发人:杨宝辉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徐玉玲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供热问题的几点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供热达标的建议。《吉林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上个供热期全县城区实供热用户39989户,对其中38002户热用户开展走访测温,温度不达标306户,不达标率为0.08%。不达标的主要原因95%以上为悬空楼、顶楼和边楼、自家的终端设备(地热管、暖气片等)不合格。热力公司已确定为不达标用户,按标准退费。

  停热期间由热力公司对锅炉、一次管网、换热站、二次管网进行检修、保养和设备更新。热用户的终端设备需由用户自己负责检修和更新。今年取暖期前要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用户对自用的终端设备进行清理、检修和更换。

  2、关于报停问题的建议。热力公司本供热期新增报停热户3587户,恢复用热3394户,停热和恢复用热工作量大,对代表提出的个别接口漏水的情况,已召开维修工人技术工作会,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3、关于保证供暖期的建议。《镇赉县城区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城区采暖期自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10日止。本期供热实际期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4月10日,比《办法》规定时间提前开栓5天。

  4、关于供暖合同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问题。《镇赉县城区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四款规定:“进入取暖期后,不得申请停止供热。”热力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热合同必须严格履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

  5、关于合理征收供热费的建议。热是特殊商品,现行收费价格。一直是由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按相应程序并召开听证会确定。用热应该自觉缴费。热力公司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做好用热常识、按规定缴费的宣传工作。

  6、关于日常供热设备维修问题的建议。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要求热力公司在夏季停热期间,要及时对锅炉、换热站、一次、二次管网进行大修、维修、更新和改造。今年已确定对城区内5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其中包括对老旧小区供热管网的彻底更换。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