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1-07-06 14: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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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对宠物犬饲养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 刘莹 吴国芹

  内容: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犬的居民越来越多。虽然县政府出台了规范溜放宠物的公告,但在日常生活中,多数居民对宠物犬饲养管理未重视,小区、公共场所、人行道两侧宠物粪便随处可见,也存在人畜共患病感染的危险。

  建议: 1、学习其他城市的经验,尽快制定宠物犬饲养法规或规定:对违规饲养宠物犬的犬主严格教育及处罚。

  2、政府牵头,由公安、城管、农牧、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织,对宠物犬进行统一登记、发证、防疫。社区可以协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设立流浪犬收容所,对无主犬进行收容处理。

  4、加强宠物犬经营市场的管理,特别对宠物店、宠物诊所加强管理,堵好宠物犬的来源。

  

2020年12月29日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莹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宠物犬饲养管理的建议》(第16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文明素质,树立市民群众文明遛放宠物意识,加大对不文明遛放宠物行为的整治力度。2020年8月,我局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赴白城市城管局,对在市区范围内整治不文明遛放宠物工作进行了学习。之后,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宣传工作。 2020年8月17日,经县政府同意,发布了《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遛放宠物的公告》。我局将《公告》制作成了宣传音频,在执法宣传车上进行不间断播放。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在主要街路和广场公园发放温馨提示卡500余张。

  2、开展专项整治。自《公告》正式实施后,我局城管部门开展了不文明遛放宠物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市民遛犬比较集中的时段,集中的重点区域、路段进行不间断巡逻,对发现的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除犬粪等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整治,有效保障了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进一步维护了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整治期间,共发现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25起,批评教育不文明养犬14人次,捕捉各类宠物犬34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教育引导、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措施,对不文明遛犬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2021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实施行,新法对养犬的禁忌做了明确规定,对于我们规范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最后,感谢刘莹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你们在今后能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您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