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2-07-18 14: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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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建议

  提案人:王志新、肖 龙、刘柏庆

  随着我县城市的发展进程和我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管理事关百姓生活、社会稳定、文明创建、城市发展。目前,我县物业管理行业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规范,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

  一、我县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的现状

  1、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员工素质不高,多数员工都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不能按标准和规范流程进行操作,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致使服务不到位。

  2、物业公司收费困难。部分业主对有偿服务有抵触情绪,使住宅物业企业进入收费困难;部分业主把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无限扩大化,认为缴了费,物业工作就应该什么都负责,只要遇到问题,就要求物业公司解决,如物业公司不解决,就以此为借口,缓交或不交费。

  3、业主委员会管理水平不高。业主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未能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有力开展工作,也未能在小区业主的监督下依法维权,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未得到广大业主的有效重视,致使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监督约束机制,运作不规范。部分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降低了业主信任度。

  二、加强规范我县物业管理行业的建议

  1、严格准入制度,推进市场化进程。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业主委托招标、公平竞争、有偿服务的原则提供服务。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把关,选择一些规模大、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我县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参与竞争。

  2、规范行为,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服务水平。

  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或公告牌进行信息公示,信息公示包括:物业公司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和社会的监督。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物业公司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意识。对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纳入诚信系统并在小区宣传栏、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进行限制。

  4、落实小区综合执法。

  建立“大联勤+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物业人员、业主作为联勤队员,开展常态化联勤巡查,实现针对小区内各类物业矛盾问题的发现、上报、处置、反馈管理模式,实现全县范围内的监管联动、群防群治。

  5、提高公共责任意识。

  政府相关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规条例宣传力度。帮助业主树立“服务有价”和爱护小区公共环境和维护共同生活秩序的意识。

  镇 发【2022】 号

  对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志新、肖龙、刘柏庆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建议》(第9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依据住建局行业指导的要求,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的物业管理现状。我县的物业管理起步于2003年,物业服务企业绝大部分是开发商的附属业务,相当数量的住宅小区实际上是由开发商代管,“重建轻管”、“建管不分”、“建管脱节”的问题普遍存在。另外,由于涉及房屋建设质量、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足、开发商售房前与交房后承诺不一致和房屋售后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为后期实施物业管理带来诸多遗留问题。城区现有住宅物业小区238个,物业服务企业90个,成立业主委员会44个。2021年12月已把原来弃管的35个物业小区,由建邦国有物业公司等介入接管,目前我县城区已全部清除弃管小区。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提出如下解决措施:

  (一)重视物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养,提升物业管理能力与水平。按照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三年工作计划》的要求,由住建局、街道办事处和人社局组织物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我局与人社局正在积极筹备,力争在今年12月前完成技能培训和物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积极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比重。通过组建国有物业公司,引进社会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等方式,引导住宅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落实物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公共部位收益,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制度。现在全县物业小区都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进行信息公示,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也要求物业公司自觉接受业主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宣传教育,多措并举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根据物业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破解‘物业服务收费难’的问题”相关规定:“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要制定小区管理规约,将拒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等不履行业主义务的行为在小区内公开曝光,在业主房屋买卖时不给予更名过户,纳入个人征信记录等”。加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意识。提高广大居民主动缴费意识,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县物业小区发表了《致全县物业小区居民一封公开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政务服务局、司法局、街道社区协商研究,多方寻找解决物业收费难的问题的有效治理措施。抓好《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增强业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提高业主的“服务有价,有偿服务”意识,爱护小区环境,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业主委员会职能。我县物业小区已成立44个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已经开始积极推动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指导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并公开结果等事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水平在工作中正在逐渐提高。

  (四)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准入。近几年,我县部分物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已经开始选择一些规模大、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如幸福花园小区、御翠豪庭小区等。对我县物业管理企业要求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业主委托招标、公平竞争、有偿服务的原则提供服务。联合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把关,选择一些规模大、信誉高、实力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我县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参与竞争。

  (五)对物业小区实施部门联动工作,制定规定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的行政执法清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2年市物业专项治理要对上一年度行政执法职责清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