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2-07-27 13: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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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关于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张雪飞

  一、现状背景

  近年来,疾病呈现低龄化趋势,特别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不健康状态普遍存在,潜在各种各样疾病,由于工作繁忙,很少有人在不生病情况下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当工作压力增大时候会导致心梗等疾病发生,不仅给患者带来痛苦,也给家人带来负担。

  二、几点建议

  1、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白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的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及标准由机关事业单位经费结余部分列支,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每年500元左右。

  2、体检项目由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在规定的费用标准内自行体检,超出部分由干部职工自己承担。

  镇财福字〔2022〕号

  对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雪飞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第1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出的“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充分体现了您对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关切之情,我们也非常认同。现就您提案中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在中共镇赉县委组织部已经印发的《关于转发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镇组通[2020]17号)文件中第7条规定,健全完善干部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干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少1次的体检,并在体检时增加心理健康咨询项目,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健全完善体检结果研判、运用及报告机制。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体检标准,体检开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2022年已经按国家标准财政足额安排了人员经费。

  再次感谢您对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关注,忘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镇赉县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