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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提出人:吴立文、赵石路、宋金辉、任志国、寇海滨、佟范、佟刚、翟国友、孙玉平、苑国辉、王丹丹、栾艳艳
内容: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口增多,农村土地多数进行了流转,但整体土地流转工作不够规范,大多数农田流转都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容易造成农田抛荒。建议成立县级耕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提升土地流转工作质量。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2022年12月23日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立文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目前,我县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了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使农民吃上了“定心丸”。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全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达到12家,为土地流转提供便利服务。加强各乡镇法律顾问工作。推行各乡镇聘请“法律顾问”制度,截至去年年底,全县11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各乡镇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依法化解承包地纠纷,规范土地流转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率达65%,为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针对代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解决关于改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问题。
一、搞好确权登记,夯实流转基础
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账“四相符”和“四到户”,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流转程序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尤其是规模化流转必须签订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否则流转无效。实行流转合同登记、鉴证制度,通过合同登记、鉴证,及时发现和纠正流转双方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对已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已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三、健全管理体系,搞好流转服务
全县各级政府应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权益、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重新审定农村经管系统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和手段保障问题,特别是要尽快建立健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好编制、人员、经费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乡镇、村调解委员会,依法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利益。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