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8-09 11: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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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管护的建议

  提出人:吴立文、赵石路、宋金辉、任志国、寇海滨、佟范、佟刚、翟国友、孙玉平、苑国辉、王丹丹、栾艳艳

  内容:

  随着大屯镇部分农村道路使用年限越来越长,道路受损程度也越来越重,需要投入的管养资金也将越来越多,为确保农村公路都能“应养尽养、养必见效,应管尽管、管必到位”,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逐渐加大对农村公路管养的投入。要认真研究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政策意见,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进入政策资金补助的笼子,为地方道路管养争取更多的补助资金。

  2022年12月23日

  镇交发〔2023〕7号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吴立文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管护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公路总里程已达到2087.816公里,其中:国道55.469公里、省道193.573公里、县道157.296公里、乡道661.707公里、村道1019.771公里。全县11个乡(镇)141个行政村458个自然屯通硬化路率100%。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我县公路养护工作也逐渐面临更多挑战,部分农村道路使用年限长、受损程度重,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养护爱路意识。

  交通运输局将充分运用公路沿线公交站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路政巡查时现场告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广泛宣传爱路护路的重要意义以及保护路产路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思想观念和文明的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爱路护路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的义务。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力度。

  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投入,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20〕18号)要求,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解决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对已经破损的农村公路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大、中修改造,从而确保农村公路畅通无阻。

  三是完善养护主体,形成齐抓共管养护合力。

  按照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受益乡(镇)共同管理农村公路,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公路监管员和村级护路员的作用。并大力推行“路长制”,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县域农村公路总路长,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各级路长对所管辖农村公路负总责。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主体,乡、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就是乡镇人民政府。我们将与各乡(镇)共同共同担负起养护路主体职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车辆上农村公路上行驶,保护路产路权。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持续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镇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