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8-06 07: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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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爱心超市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王宝权、崔立娟、谭忠杰、赖俊英、时玉红、王刚、吕凤波、张守峰、王艳秋

  内容:

  一、爱心超市的成因及现状

  “爱心超市”的建设是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模范带动、激励引导”的正向激励机制,结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镇赉县乡村治理推广运用创新模式实施方案》,围绕“遵纪守法、家庭美德、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社会公德、勤劳致富”等内容开展积分兑换生产生活用品的积分制奖励模式,以行动换积分,以积分转习惯,以习惯树新风,实现乡村“爱心超市”成为传播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加油站,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乐园,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评定内容

  在积分评定内容方面,镇赉镇在广泛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又召开党委会研究,不断修订完善,最终确定了以“人居环境”为主的基础积分项目、年度加分项以及四项一票否决项目。

  (二)资金保障到位

  “爱心超市”成立了,补货资金从哪来,超市如何运转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为保障超市物资充沛,协调有能力的包保部门帮助解决一批,村集体经济解决一部分。

  (三)宣传引领带动

  “爱心超市”成立之初,很多村民并不认可,觉得村里就是做做样子,面对群众的质疑,包片领导下到各村参加两委成员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对“爱心超市”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参与积分兑换的村民进行宣传带动。

  三、存在的问题

  缺乏有效资金支撑。部分集体经济较薄弱的村“爱心超市”物资供应略显不足,长此以往,必然会遭遇资金瓶颈,导致运行困难。兑换完成后未能及时供应物资保障,资金投入较少缺乏相关的资金扶持导致供需不平衡。

  个别村不能保证每个季度都开展积分兑换,主要将兑换集中在二四季度或第四季度集中兑换一次,积分兑换间隔时间较长,致使村民存在走过场、不重视等形式主义出现,村干部也缺乏积极正确引导,未能按季度合理兑换。

  各村缺乏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兑换流程、未能公开透明,而导致对“爱心超市”上缺乏监管,使得“爱心超市”台账记录模糊,存在记录疏忽等问题。

  社会动员机制不强。社会力量参与“爱心超市”捐赠广泛性不足,潜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不能够形成持续、全面的捐赠机制。

  四、对策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爱心超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利用村里大广播、公告栏、村民信息交流群等方式宣传“爱心超市”提升村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踊跃的投入其中,实现积分全面覆盖,积分对象全程参与,积分奖励、积分过程全公开。

  保障物资充足。可征求民意选购一些百姓所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洗护用品,镇党委积极协调有能力的包保部门帮助解决一批,村集体经济解决一部分等多渠保障物资及时补充物资,保障物资充足。

  日常规范运行。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确保“爱心超市”规范、有序运营,公开化、透明化运行,确保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解民之所忧、民之所困发挥“爱心超市”的独特价值,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起可持续可靠的基层力量,用“小积分”促进乡村振兴的“大能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保障定期开展爱心超市兑换活动。各村要确保每个季度都开展“爱心超市”的积分兑换活动,各村负责人要及时落实和保障“爱心超市”的积极开展,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领其他干部和村民如期开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

  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积分兑换标准和兑换人员条件验证,看是否符合兑换要求和兑换标准,避免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面子工程,重视过程和结果。货架专柜整齐排列、有序摆放。要让村民在兑换的过程中更容易看到想要兑换的物品,同时也呈现出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宝权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爱心超市”建设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建设,筑牢“积分制”堡垒

  为更好地贴合各村发展实际,聚焦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村情民意、因村施策,制发《关于在乡村建立“爱心超市”的实施方案》《“爱心超市”积分细则》《“爱心超市”办卡及兑换办法》《“爱心超市”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和运行进行全面引导。成立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明确工作分工。同时,把各乡(镇)“爱心超市”运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基层社会治理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范畴,专门成立“爱心超市”监督委员会,负责日常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阵地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将“爱心超市”建设情况纳入县督查办督查范围,对各乡镇“爱心超市”运行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查抽查,对运行不规范和存在问题的乡镇全县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强化宣传引领,筑好“积分制”基石

  (一)以制度抓落实。2023年以来下发《关于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德治建设+积分奖励”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爱心超市”建设工作的通知》《镇赉县2023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关于做好“爱心超市”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爱心超市”工作推进进行全面引导。结合工作实际下发工作提示,提醒按时开展积分兑换,有效保障积分兑换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外出学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亲自带队,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11个乡(镇)宣传委员一同前往通榆县参观学习“小积分”激活“大德治”工作模式。先后参观了开通镇胡家店村、通榆县康乐超市签约商家、新发乡六合村村部休闲广场、签约商家会敏综合商店等并在新发乡政府会议室进行学习交流。

  (三)开展广泛宣传。制定宣传标语,要求各乡(镇)在村屯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制作并下发“爱心超市”宣传音频至各乡镇,要求各村每天按照时间节点循环播放;制作并下发“爱心超市”宣传视频,群转发至各村居民联络群,通过宣传视频直观展示“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知识;印发积分兑换宣传单和制发宣传品,深入居民家中进行现场讲解;部分乡(镇)为提高群众知晓率,购置一批印有“爱心超市”内容的水杯,发放到每家每户,用真实有效的方法实现了全民知晓。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强化基层治理,提升“积分制”质效

  为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振兴,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不断探索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善环境、人人共建共享”的模式。

  (一)充分理解“爱心超市”内涵,把握关键因素。组织召开“爱心超市”推进会议,向各村党组织负责人传达“爱心超市”工作具体内容,重要意义,切实让村党组织书记重视起来,同时充分考虑到各村实际情况,每个村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做好工作指导,确保各村党组织落实好“爱心超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领导组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着眼管理提升、积分评定、流程重塑、宣传引导等工作重点,着力提升“爱心超市”规范化运行水平。乡村两级成立“爱心超市”领导小组,乡(镇)负责各村推进“爱心超市”建设工作,村级负责“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各村确定“爱心超市”管理员和监督员,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日常运行管理、爱心积分卡管理和积分的评定工作。自“爱心超市”运行以来,每月积分评定、物资发放等信息全部在公示栏、台账等平台公开。

  (三)优化积分兑换模式,保障兑换时效。全县141个行政村均已建立积分收集—记录—转化—兑换流程,通过村民主动上报、村干部走访收集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积分评定工作,及时将村民可获积分记录并转化为积分台账,村民凭积分卡随时可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村创新工作模式,开展扫码兑换物品、与村中的超市签约、“精准点单”等方式方便村民,降低运行成本,不断满足村民的所需所求。

  (四)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健康运营。目前,“爱心超市”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县级主导产业收益分配中列支,村集体投入、包保部门、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赠,通过县乡村和社会力量不断充实,有力地保证了各村“爱心超市”货源不断、物品齐全,增强了“爱心超市”活力和影响力。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