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5-08-04 15:36:00
来源:
- 小
- 中
- 大
- 字号: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镇工信字〔2025〕19号
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智勇代表:
您在镇赉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4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专门扶持政策
(一)财政局
在税收优惠方面,我县税务部门仅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权放宽优惠条件。不过,财政局可协调税务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国家给予更多针对乡镇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二)税务局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综合税率5%;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存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企业购置特定专用设备可按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增值税方面,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等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但目前我县暂无权限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优惠范围。
二、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1)推进“只进一扇门”与“一网通办”:目前我县161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占比达97%,网办率稳定提升至75%以上,部门信息壁垒逐步打破。
(2)创新服务模式:建设“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和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前者具备“自助服务”“咨询导办”功能,后者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时间冲突问题。
(3)推广“预约叫号”:启用叫号排队系统,开发 “镇赉县办事预约”小程序实现线上预约叫号,并配备专人客服答疑。
(4)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沟通协调,解决部门间信息壁垒问题,推动“残疾人一件事”进驻专区。
(5)提升服务效能:成立涉企服务办公室,组建团队,优化涉企问题处置流程;设置企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业务,梳理高频事项,精简材料和环节,制作标准化办事指南。
(二)发展和改革局
(1)强化线上审批:进一步推进全流程线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实行“一网通办”,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并压缩审批时限。
(2)编制办事指南: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清晰呈现各类事项办理流程,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便利。
(3)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与其他部门协作,实现“最多跑一次”,精简企业办理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三、设立专项资金
(一)财政局
在设立专项资金、提供财政补贴方面,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违规返还财政收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吉财预〔2023〕314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返还等问题。包括地方出台的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或人才扶持等政策中,以及地方会议纪要或合作协议等“一事一议”方式提出的,涉及与企业(个人)缴纳税费或财力贡献直接或间接挂钩的财政将奖补政策。”此类政策都在清理、整顿之列。但财政局可以协调我县发改等部门,与省里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此类专项资金。在税收优惠方面,我县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县无权放宽各项优惠政策条件。财政局可以协调税务部门积极向上反映此类问题,争取国家给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提供财政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三项措施对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乡镇小微企业给予补贴:
(1)依据《吉林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2号),对本地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给予 600 元 / 人的就业补贴。
(2)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 号),对招用经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1号),对新建帮扶车间每带动1名脱贫人口给予1000元奖补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