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议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5-08-04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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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镇农发〔2025〕13号
杨东、马国驰、边国祥、赵东、陈晶、武凤红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哈吐气蒙古族乡水田道路通行问题的建议》(第44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建议中所提出的你乡水田道路通行难问题,经我局研究,将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解决。
2018年机构改革后,自2019年开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由于你乡大部分水田区位于土地整理项目区域内,已是高标准农田,由于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大部分为新建内容,按照项目不能重复建设要求,哈吐气蒙古族乡没有地块满足新建要求,故2019年以来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储备》有关要求,我局已将哈吐气蒙古族乡尚有7万余亩水田纳入2028年度改造提升的计划,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将水田道路改造提升作为高标准农田设计重点进行项目储备,解决全乡水田道路通行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镇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