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
- 中
- 大
- 字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2018年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放假期间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早做好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值班业务的人员参加节日值班。
二、严格值班纪律
各地、各部门(单位)值班室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设施要确保畅通有效。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值班制度必须完整、健全。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三、及时报告信息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安排情况按规定格式(见附件)于4月3日前报送到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
联系电话(总值班室电话):7252345;传真:7252345。
附件:2018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表样)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2018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表样)
单位名称: 制表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间 |
带 班 领 导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值班员 |
值班电话 |
值班员 |
值班电话 |
值班员 |
值班电话 |
|
4月5日 |
|
|
|
|
|
|
|
|
4月6日 |
|
|
|
|
|
|
|
|
4月7日 |
|
|
|
|
|
|
|
|
传真: 制表人: 注:值班电话请填报座机号码 |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