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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5 11:1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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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春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12号)的精神和白城市2018年爱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为努力降低我县的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疾病,营造健康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县政府决定,从4月15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单位)的灭鼠方案,建立领导组织,召开灭鼠动员培训会议,把灭鼠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屯(社区)和基层单位,做到灭鼠工作有专人管理和负责,确保灭鼠达到预期效果。 

  二、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及所辖单位的灭鼠工作。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力量,树立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灭鼠为辅的理念。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工地、公共绿化带及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部位的杀鼠工作。县卫计局负责抓好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灭鼠工作。结合行业卫生管理职责,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此次灭鼠活动的技术指导、灭鼠达标的检查和药物投放前后鼠密度监测、收集整理鼠情资料等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被监管单位的杀灭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抓好餐饮单位、药厂、药店的杀灭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抓好文化市场、娱乐行业(网吧、歌舞厅)和各影剧院的灭鼠工作,同时负责灭鼠工作的宣传报道。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汽车站等窗口单位的灭鼠工作。镇赉火车站负责铁路各企业及所辖铁路沿线区域内的灭鼠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抓好所辖院校的灭鼠工作。县粮商局负责抓好各类粮库及所辖单位的灭鼠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所辖单位及各废品收购站(点)的灭鼠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农田的灭鼠工作。县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所辖单位和区域的灭鼠工作。 

  三、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第三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动群众,科学防治,及时清理,清除“四害”孳生环境。春季是老鼠的繁殖高峰,也是灭鼠的最佳时期,清除老鼠孳生地是灭鼠的关键举措,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杂草和陈旧垃圾。清理仓库、堵塞所有孔洞、该硬化的要硬化,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切实加强毒饵站、毒饵盒等鼠药投放设施的建设,毒饵站是灭鼠工作过程的见证,同时也能确保鼠药投放安全有效,避免浪费。 

  四、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对灭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全省特别是我市的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分析,2018年我县的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有扩大蔓延趋势,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灭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集中时间,搞好春季统一灭鼠工作。做到灭鼠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有足够的经费投入、有过硬的措施,保证灭鼠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鼠传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健康卫生知识传播工作。流行性出血热是典型的鼠传播疾病,具有流行广、病情危急、病死率高等特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工作人员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等健康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自我防病意识。 

  六、县爱卫办将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灭鼠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验收不达标的单位要全县通报,检查发现鼠药没发放并进行填埋的,要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本地、本部门(单位)开展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和活动总结于5月5日前报送县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人:白洋,电话:7263015; 

  邮箱:zlxbaiyang@163.com。 

  附件:镇赉县2018年春季灭鼠技术方案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附件 

  镇赉县2018年春季灭鼠技术方案 

    

  本次活动分准备、综合治理、毒饵站建设及投药、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15日至4月20日)。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制定本系统的灭鼠具体方案,充分利用悬挂标语横幅、宣传版、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春季灭鼠宣传活动。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调查,将调查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并为各地、各部门(单位)提供灭鼠技术支持,举办培训班或下发灭鼠技术资料 

  (二)综合治理及毒饵站建设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开展毒饵站、毒饵盒等鼠药投放设施和防鼠设施工作,同时开展清理鼠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环境治理活动。 

  (三)投药阶段(4月26日至5月5日)。 

  药物投放做到重点地域一处不漏,特殊行业一间不漏,确保灭鼠投药工作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6日至 5月10日)。 

  县爱卫办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次灭鼠活动进行严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验收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检查发现鼠药发放不到位或进行填埋的,一经查实,要依规追究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二、防鼠设施建设标准 

  要求室内所有的排水管、排水沟、通风口、换气扇口等处加孔径小于1.3厘米的防鼠铁纱网;室内通往墙外的空调线管、水管孔及其他管道的侧缝,都要用水泥封死。门窗合缝及上、下缝隙要小于0.6厘米的铁纱网制作,门下沿做60厘米高的挡鼠板并用铁皮包裹。  

  三、毒饵站设置要求 

  (一)安装建造地点。 

  毒饵站应安建在老鼠栖息、取食和经常活动的场所,重点是饮食行业、食堂、食品仓库、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学校、机场、火车站、客车站、农贸市场、禽畜养殖场、住宅区、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等单位外环境的墙边、绿化带、垃圾收集点、下水道进出口附近等地点。 

  (二)安装要求。 

  安装毒饵站应按一定距离,紧靠墙边并与墙或鼠的跑道平行。在老鼠较多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应间隔30米左右设置一个;企事业单位、住宅区等则可每隔40米左右设置一个;在鼠患不明显的场所,如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场所等无需设置。 

  四、鼠药投放标准及投放范围 

  (一)投放标准。 

  室内每间房投放2—3堆,室外每10米投放一堆,每堆20—30克,毒饵(鼠药)必须投放在投饵盒内。每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做到“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饱和投药的原则,连续投放7天以上。 

  (二)投放范围。 

  城区内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室内和外环境;城区内各居民区外环境;公厕、垃圾中转站、公园、单位和居民住宅下水井及暖气沟。单位办公用房、网吧、影剧院、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酒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厂、粮库(站、店)、废旧品收购站(点)、经营门市、汽车站、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 

  五、注意事项 

  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投放灭鼠药物要有警示标志,并做好宣传,加强管理,防止误食,严格按规范方法投药,保障人、畜生命安全。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和无批号的灭鼠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