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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7 09:1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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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精神,有效降低我县的鼠密度,减少流行性出血热等鼠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8年秋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本地、本系统的灭鼠方案,建立灭鼠领导组织,召开灭鼠动员和培训会议,把灭鼠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乡(镇)、社区、村屯,做到灭鼠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要明确任务分工 

  (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抓好广场、建筑工地、公共绿化带、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等地方的杀灭工作。 

  (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抓好所辖范围餐饮、农贸市场、药厂、药店的灭鼠工作。 

  (三)县文广新局负责抓好文化市场、娱乐行业(网吧、歌舞厅)和各影剧院的灭鼠工作,加强对灭鼠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车站等窗口单位的灭鼠工作。 

  (五)镇赉站负责火车站、铁路各企业及所辖铁路沿线区域内的灭鼠工作。 

  (六)县教育局负责抓好所辖学校的灭鼠工作。 

  (七)县卫生计生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的灭鼠工作。 

  (八)县粮商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及各类粮库的灭鼠工作。 

  (九)县公安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及废品收购站(点)的灭鼠工作。 

  (十)县农业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及农田农舍的灭鼠工作。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及林区的灭鼠工作。 

  (十二)县畜牧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及草原的灭鼠工作。 

  (十三)县住建局负责抓好所辖单位的灭鼠工作。 

  (十四)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场负责居民区的灭鼠工作。 

  三、要突出综合治理 

  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六清”集中整治系列活动,发动群众,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各类垃圾、清理仓库、堵塞所有孔洞、该硬化的要到位,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理,清除老鼠孳生环境。要加强毒饵站、毒饵盒等鼠药投放设施建设,确保鼠药投放安全有效、避免浪费。 

  四、要强化工作落实 

  (一) 要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城乡群众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意义、流行性出血热的传播方式、感染途径、发病特点及预防措施等基本知识,做到灭鼠工作和防病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人群的自我防护意识,形成灭鼠工作合力。形成政府号召、部门协调、部门协作、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要落实保障措施。秋冬季是鼠传播疾病的发病高峰期,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秋季统一灭鼠工作,要做到灭鼠工作在人力、财力、措施等方面有保障,确保灭鼠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督查调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秋季灭鼠工作的督导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一周一调度、半个月一考核”。活动开展期间,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于每周五下班前向县爱卫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要联合县爱卫会进行专项督查,对灭鼠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严肃追责。 

  县爱卫办联系人:李传江;联系电话:13596871588。 

    

  附件:镇赉县2018年秋季灭鼠技术方案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赉县2018年秋季灭鼠技术方案 

    

  一、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准备、综合治理、毒饵站建设及投药、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至9月27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地、本系统的灭鼠具体方案,充分利用悬挂标语横幅、宣传板、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秋季灭鼠宣传活动。各乡(镇)场要做好灭鼠前的鼠密度调查和灭鼠技术培训工作,为科学、规范开展灭鼠提供技术支持。 

  (二)综合治理及毒饵站建设阶段(9月28日至10月9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毒饵站、毒饵盒等鼠药投放设施和防鼠设施工作,同时开展清理鼠害孳生地为主的综合环境治理工作。 

  (三)投药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8日)。药物投放做到重点地域一处不漏,特殊行业一间不漏,确保灭鼠投药工作达到横向到位,纵向到底。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9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对秋季灭鼠工作开展自查,县爱卫办、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 

  二、防鼠设施建设标准 

  要求室内所有的排水管、排水沟、通风口、换气扇口等处加孔径小于1.3厘米的防鼠铁沙网;室内通往墙外的空调线管、水管孔及其他管道的侧缝,都要用水泥封死。门窗合缝及上、下缝隙要小于0.6厘米的铁沙网制作,门下沿做60厘米高的挡鼠板并用铁皮包裹。 

  三、毒饵站设置要求 

  (一)安装建造地点。毒饵站应安建在老鼠栖息、取食和经常活动的场所,重点是饮食行业、食堂、食品仓库、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场、粮库、医院、学校、火车站、客车站、农贸市场、禽畜养殖场、住宅区、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等单位外环境的墙边、绿化带、垃圾收集点、下水道进出口附近等。 

  (二)安装要求。安装毒饵站应按一定距离,紧靠墙边并与墙或鼠的跑道平行。在老鼠较多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应间隔30米左右设置一个;企事业单位、住宅区等则可每隔40米左右设置一个;在鼠患不明显的场所,如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场所等无须设置。 

  四、鼠药投放标准及投放范围 

  (一)投放标准。室内每间房投放2—3堆,室外每10米投放一堆,每堆20—30克,毒饵(鼠药)必须投放在毒饵盒内。每天检查毒饵消耗情况,做到“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饱和投药的原则,连续投放7天以上。 

  (二)投放范围。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室内和外环境;城区内各居民区环境;公厕、垃圾中转站、网吧、影剧院、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场、粮库(站、店)、废旧品收购站(点)、经营门市、汽车站、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等。农村农田、农舍、仓房、厕所等。 

  五、注意事项 

  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投放灭鼠药物有警示标识,并做好宣传,加强管理,防止误食,严格按规定方法投药,保障人、畜生命安全,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和无批号的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