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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2 09: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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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近期省级验收组将对2018年下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任务的县(市)开展达标验收工作切实做好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做好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村屯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力度,达到《镇赉农村生活垃圾和村屯环境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三净四无标准。 

  二、各乡(镇)要加强日常保洁、垃圾清运、监管考核、资金保障等方面开展自验工作,不得出现垃圾乱倒、柴草垛乱堆、牲畜粪便遍地、庭院杂物乱放、白色垃圾围道、围林、围屯现象。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就近倾倒和掩埋,要全部运送至乡(镇)垃圾转运站,并要保证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行。 

  三、各乡(镇)2018125日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查自验工作,并形成自查自验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