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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8 09: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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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 

  2018年我县秋粮生产情况总体较好,预计总产量和收购量仍将保持较高水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发〔2018210号)要求,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储存安全全力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工作,坚守不发生大面积卖粮难的底线,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乡(镇)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粮食安全工作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粮商、农业、气象等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安全储粮行业指导和检查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应对天气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安全储粮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坏粮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和农户储粮安全。 

  二、做好农户安全储粮指导 

  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同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村屯,指导农户做好庭院安全储粮。一是准确把握有利时机,抓紧销售地趴粮。二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苫盖及防雨防雪准备。三是加强地趴粮质量跟踪监测,对于暂时还没有卖出的,要适时进行倒堆、选棒整理,因地制宜离墙离地立体存放,避免或减少生霉造成损失。四是对于已经上楼子、上栈子的粮食也要密切关注,特别是对超宽(宽度2米以上)或摆放位置不合理、通风条件差的简易农户储粮仓中的玉米,要及时检查储粮仓中心附近粮食质量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倒仓、及时处理。 

  三、扎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 

  (一)充分利用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政策。加强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满足粮食收购资金需求。 

  (二)多措并举抓好市场化收购。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骨干粮食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化产销合作,完善合作机制,做实产销衔接活动成果。 

  (三)切实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要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预案启动和停止的规定,准确把握价政策,合理布设收储网点,方便农民就近售粮。 

  (四)着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强化粮食收购进度统计和市场价格监测,适时发布有关信息,引导农民和企业合理安排购销行为。加强对优质畅销品种的宣传推介,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不断增加优质粮食供给。 

  (五)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粮食收购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规范全县粮食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场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秋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县粮食收购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收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此项工作。 

  (二)政策宣传要到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广泛宣传粮食收购市场化政策, 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策落实要到位。要严格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项规定切实抓好收购组织实施。 

  (四)收购服务要到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强化为农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五)秩序维护要到位。坚决打击针对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正常运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