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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函【2019】19号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中心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农居〔2019〕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回头看”及验收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农居〔2018〕5号)要求,近期国家检查组和省厅检查组要对2016年以来农村改厕工作开展专项核查。请各乡(镇)组织人员认真排查厕所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到及时整改。为保证问题整改到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6年以来完成农村厕所改造的改厕户。
二、整改内容
(一)室内设计不合理,室内厕所无独立空间;
(二)改厕户是否存在罐体未填埋、管线入户未连接、室内坐便未连接问题;
(三)是否存在埋深未达到冻土层以下问题;
(四)是否存在改厕户私自将罐体挖出改为它用问题;
(五)是否存在改厕户私自将坐便拆卸问题;
(六)是否存在罐体被人为局部破坏当沉井使用污染地下水问题;
(七)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将洗漱池与罐体连接或将人粪尿外其他废水排入罐体问题;
(八)是否存在厕所使用率低问题;
(九)是否按照《镇赉县农村厕所改造竣工验收办法》逐户开展了验收工作;
(十)是否存在设备质量不达标问题;
(十一)是否存在录入改厕户信息户数与改造指标数不一致,出现缺失问题;
(十二)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农村厕所改造政策问题;
(十三)改厕资金由县拨付乡(镇)后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无故拖延发放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对农村厕所改造问题核查及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认真准确逐户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人,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各乡(镇)农村厕所改造问题核查及整改工作要在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
(三)各乡(镇)农村厕所改造问题核查及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形成问题整改工作报告,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县住建局村镇建管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金龙,联系电话:15304369234;
电子邮箱:zyqczc@163.com。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