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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4 14: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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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赉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9-2030年)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9]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9203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 

    

    

  镇赉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 

  2019—2030年)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人类体能与智能发展的必要条件。居民营养膳食状况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卫生保健水平和人口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膳食能量供给充足,体格发育与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与此同时,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问题并存,超重、肥胖问题凸显,营养相关疾病多发,疾病负担不断加重,不健康饮食危险行为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营养健康生活方式仍未普及。为贯彻落实《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白城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白发〔20189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8 2030)的通知(白政办发〔20182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镇赉实际,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健康政策,不断满足我县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镇赉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建共享。加强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积极发挥营养相关专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企业、个人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营养资源和提供服务中的基础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民营养健康工作的政策环境,推动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各尽其责,使人人享有健康福祉。 

  2. 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创新融合。探索把握营养健康发展规律,发挥关键科技引领作用,加强适宜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以改革创新驱动营养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转型升级,丰富营养健康产品供给,促进营养健康与产业发展融合,提高国民营养健康素养,提升营养工作科学化水平。 

  3. 坚持补强短板,突出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针对国民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问题交织,开展覆盖全区域的食品安全营养监测评估。重视国民营养与环境、生理、心理、社会等的关联影响,完善营养相关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和综合手段,  壮大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传统食养服务业,推广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实现供给水平和消费升级。 

  4. 坚持服务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公众获得感。普及公众营养健康与消费知识,加强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强营养监测评价,实施临床营养干预,指导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实施营养健康服务,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指导公众优化消费,不断提升科学、精准、智慧营养服务水平,实现安全、营养、健康、科学的大营养,助力践行大健康。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优化膳食摄入状况。 增加豆类、奶类、水果消费量;增加钙、铁、维生素A、维生素D摄入量;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城乡学生身高差别缩小。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控制在9%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2030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5岁以下儿童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 0-6 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提高至55%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控制在 8克以内。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居民超重、 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 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二)分阶段工作任务。 

  1. 第一阶段(2019 2020 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定,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加强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普及应知应会安全营养知识,提高营养工作能力水平,分步推进与分层次行动相结合,初步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加强营养工作体系建设,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传统食养服务业快速发展。 

  2. 第二阶段(20212025 年),针对国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科学营养基础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大力发展营养健康产业,提供科学、便捷的营养服务,满足营养健康多元化需求,循序渐进和步步提升相结合,实现营养健康精准化和现代化。巩固完善营养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营养工作,大力提升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普及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显著改善营养不良状况,进一步丰富营养健康食品供给。 

  3. 第三阶段(20262030年),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进营养健康与科技革命、新生物学革命、人工智能及计算机深度学习的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安全高效与便民惠民相结合,渐进式成效与分布式达成相结合,实现国民营养健康智慧化和个性化。根据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完善营养工作体系,持续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稳步丰富传统食养服务业,普遍推广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全力提高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显著改善国民营养健康状况。 

  三、完善实施措施 (一)配合省、市完成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的完善工作。 

      1. 执行营养健康相关政策。根据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等规章制度,具体执行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膳食调查方法、人群营养不良风险筛查、营养相关疾病病人膳食指导、人群营养调查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开展适合我县食物、人群,疾病的营养监测评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 按照省级营养健康地方标准,加强营养健康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广泛宣传特殊膳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强标准指导解答培训,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特殊人群营养食品通则、餐饮食品营养标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大营养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现代营养、临床营养、中医食养、食品营养、营养健康等专业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人才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供餐单位等有关人员的营养培训,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人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 定期开展食物成分监测,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收集食物中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毒有害成分的含量数据。建立监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国家营养状况的监测周期,开展具有我县代表性的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根据营养工作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区域和人群样本数量。(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 

  3. 开展营养安全综合评价与评估。充分利用历史调查资料,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营养安全信息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实施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摄入等食物成分暴露的风险一受益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 4.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 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含量调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我县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加强碘缺乏病监测,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现精准补碘。(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分别负责)  

  (四)积极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 提升优质农产品营养水平。建立我县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营养升级扩版,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建立协调机制,帮助我县的优质、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实施放心肉健康米工程,提高禽鱼精深加工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分别负责) 

  2. 努力打造健康食品品牌。利用我县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着力发展食药同源食品和保健食品。全力发展健康食品,努力推进营养强化、营养休闲等新型营养食品,促进食品与健康融合。加强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加快特殊膳食、营养配餐药膳等特色功能食品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健康食品品牌。(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3. 推广健康烹饪模式。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示范、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我县食物资源特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的系统研究。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县级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实施营均均衡配餐,引导合理膳食。(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4. 推进实施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研发与消费指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型产品为重点和加工技术工艺,积极推进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加强传统食养理论的系统研究,采取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按照我省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养成符合我县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开展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开展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完善适合我省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县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2.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相结合,推动产品、 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县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 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开展营养健康数据标准应用和电子认证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十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营养健康型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 

  2. 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按照省级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及相关管理规范,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应用。加强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进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和高效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 

  3.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加强推进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积极推广使用个性化、差异化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高营养服务公众的及时性、实用性和精准化。(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 

  (七)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能力。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以及传统食养理念,编写适合于不同人群的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2. 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积极做好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 20全国学生营养日、5. 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科普知识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3. 规范营养健康信息传播。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扩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渠道,定向精准地将料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四、开展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 加强孕妇营养膳食指导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免费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服务,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项目。 在合理膳食基础上,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妇女免费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 培养科学喂养行为。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改善母乳喂养环境,  提高母乳喂养率。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落实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知识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饮食习惯。(县教育局负责) 

  2. 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根据食物品种、季节特点和饮食习惯等具体情况,结合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身体活动水平合理配餐。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制定适宜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负责) 

  3. 实施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加强学生超重、肥胖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增强学生体育锻炼。严格管理校园及用边食物售卖行为,防止不安全、营养低,风险高的食品流入校园。(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 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方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省级要求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示范试点,到2030年覆盖全县80%以上的老年人群。(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2. 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措施。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制定实施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实施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3.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四)临床营养行动。 

  1. 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按照省级要求开展临床营养示范试点,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开展营养辅助治疗,临床注册营恭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 实施营养不良住院患者临床诊疗路径。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制定营养不良治疗具体方案。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建立以营养筛查一评价一诊断一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3. 完善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措施。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措施,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4. 规范化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辅助膳食。加强医护人员临床营养知识培训,执行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辅助膳食配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五)开展营养干预行动。 

  1. 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开展贫困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分析营养摄入、膳食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膳食营养改善方案,开展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培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 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评估,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期评估营养改善效果。鼓励贫困地区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合理配餐,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分别负责) 

  3. 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加强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掌握全县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以及对居民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突出开展腹泻监测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对策,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强化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六)平衡膳食行动。 

  1. 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国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钠盐摄入。(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别负责) 

  2.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别负责) 

  3.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支持专业机构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系统。开展运动人群营养健康监测服务,实施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别负责) 

  4. 实施重点疾病的运动干预。监测评价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行为方式,推进体医融合发展,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别负责)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营养实施工作,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全县国民营养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统筹推进营养健康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镇赉县国民营养实施计划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按照省、市、县关于营养工作的安排部署,将营养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场、相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督查评估。 

  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评估,实时发布和展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收集、分析营养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系统评价营养工作目标达标情况,准确掌握营养健康开展状况,全面客观反映营养目标进展情况、实施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推动营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保障经费投入。 

  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负责) 

  (四)广泛宣传动员。 

  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形成营养健康工作共建共享的大营养、大健康格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附件:镇赉县国民营养实施计划领导小组员名单 

    

    

  附件 

    

  镇赉县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9年-2030年)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史昌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毕兴来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彦武   县教育局副局长 

         董本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葛占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时忠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凯武   县水利局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晓春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国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场分管卫生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和部署,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国民营养实施计划的有效落实。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各方面作用,共建共享。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创新融合。坚持补强短板,突出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坚持服务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公众获得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徐旭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