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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函【2019】94号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新粮收购期间安全储粮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19〕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户安全储粮、科学储粮,消灭“地趴粮”,减少粮食损失,实现增收增效,保证粮食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安全储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2019年新粮已陆续收获,粮食普遍储存在农户家中。由于当前平均气温高于往年,温差变化大、极端天气多,粮食安全储存难度大,有潜在的坏粮风险。为确保农户储粮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组织干部深入村屯,采取包村、包屯、包户的办法,把农民动员和组织起来,千方百计推动安全储粮工作。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引导带动作用,主动带头搞好安全储粮,积极消灭“地趴粮”。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传单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户安全储粮知识,提高农民安全储粮意识,帮助农民切实认识到农户安全储粮对增加收入、减少损失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安全储粮的积极性。
(二)科学指导。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安全储粮工作的业务指导,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和农户家中,面对面指导农民搞好庭院储粮,确保不坏粮。对于“地趴粮”问题突出的乡(镇)场,务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有科学储粮仓的要立即装仓,没有科学储粮仓的要通过上楼子、上栈子、拴吊子、码窄趟子等方式实现离墙离地、通风立体储存。自制超大、超宽储粮仓和圆形仓要设置风道,保障粮堆整体通风。要做好苫盖及防雨防雪处理,及时清理苫盖物上的积水和积雪。关注气温变化对粮情的影响,避免或减少生霉造成损失。
三、积极引导农户适时售粮
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宣传服务力度,帮助农民研判今年市场粮食收购趋势,实现农户适时择机售粮,特别是“地趴”储存的粮食应尽快出售,好粮卖上好价,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调度,畅通联络
各乡(镇)场要定期调度上报农户储粮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5日、30日前以乡(镇)场为单位,报送《全县农户余粮暨“地趴粮”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如遇节假日,报送时间提前至放假前1天。
联系人:张莹,电话:7222120;
邮箱:838581931@qq.com。
附件:全县农户余粮暨“地趴粮”情况调度表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全县农户余粮暨地趴粮情况调度表
填表日期: 单位:吨
乡(镇)场 |
玉米产量 |
农户现有余粮 (扣除自留) |
水分情况% |
地趴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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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占产量 比例 |
平均水分 |
最高水分 |
最低水分 |
数量 |
占产量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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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