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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驻镇中省市直单位:
《镇赉年鉴》是由镇赉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的县级综合年鉴,是年度内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的实录,也是我县存史资政的重要史料,每年一鉴,连续出版。为做好《镇赉年鉴》(2020)的撰稿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为地方综合年鉴供稿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 2020年)》规定:“到2020年,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 2020年)》规定:“到2020年,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全部实现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中指组字〔2019〕10号)和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市县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吉志发〔2020〕1号)要求,要确保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进度和质量。“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和光荣使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年鉴供稿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镇赉年鉴》供稿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上报稿件。
二、确保年鉴供稿任务如期完成
(一)撰稿征集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二)撰稿征集内容。
1.记载时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撰写体裁:条目体。一事一条,客观叙述。稿件结尾注明撰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撰稿人超过2名只署前两名)。
3.主体内容:
(1)基本情况条目。各单位的必有条目:单位全称、简称、职能,内设机构数量及明细、编制数及构成情况、人员职称情况、直属单位数量及明细、直属单位编制情况,集体或个人2019年获县级以上荣誉,领导班子情况(注明职务及任免时间,精确到月份),单位地址、其他重要基础信息。
(2)重点工作条目。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按照一项重点工作一个条目独立记述,内容要求全面、真实,记叙要素要齐全。涉及数字统计到年底且与统计年鉴数字相符,一律不用预计数;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分的单位,由划入单位梳理相关职能的2019年工作情况。党建工作要准确记述党组织名称、党员数量、开展工作、活动情况。
(3)图片。图文并茂是年鉴的基本要求,图片是文字内容的补充,是形象化的县情资料。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负责提供反映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上级领导视察调研、获奖成果等照片3-5张(图片要注明时间、地点、摄影作者,主要人物标明图中位置;重要建筑及经典图片注明摄影时间与作者,要求JPG源文件格式),以丰富年鉴信息内容,直观展示年度镇赉县各项事业发展,从而使年鉴成为记录镇赉、推介镇赉、宣传镇赉的一个重要载体。
(三)供稿方式
1.纸质稿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
2.电子稿件。发送到邮箱:zldfzbgs@163.com
(四)部分单位另外需要报送内容。
县委办:2019年领导重要讲话、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召开情况、全年大事记及全年发文情况一览表;
政府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常务会、全年大事记及全年发文情况一览表;
县委组织部:全县副县级以上干部变动情况,全县党员情况,基层党组织情况;
县委宣传部及工青妇部门:全县2019年获各级“道德模范、镇赉好人、劳动模范、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人物名单及简要事迹,同时提供人物工作照1至2张;
县扶贫办:提供全县扶贫工作情况(资料及图片)
县税务局:提供2019年镇赉县域内企业纳税百强名单;
县统计局:提供2019年全县国民经济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参编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编辑出版《镇赉年鉴》(2020)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本着对全县和本部门(单位)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选定责任心强,文字水平高的人员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撰写工作,确保年鉴正常编纂、出版、发行。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月1日前将分管领导、撰稿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县地方志办公室。
(二)遵守保密要求,保证稿件质量。《镇赉年鉴》(2020)为公开出版的综合年鉴,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涉密事宜由供稿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撰稿人要本着为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按规范要求整理稿件,做到数字准确,事实清楚,要事不漏。
联系人:李仲书,联系电话:7222639。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