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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5 09:4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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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草原和湿地禁牧的通知

  各乡(镇)场、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全面实施草原和湿地禁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禁牧的时间及范围

  (一)禁牧时间。

  2020年全年禁牧。

  (二)禁牧范围。

  县域内所有草原和湿地实施禁牧,县域内、外任何从事牲畜养殖和放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草原和湿地放牧。

  二、实施禁牧舍饲的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草原禁牧舍饲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讲话、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思维,提高发展畜牧业的生态意识、效益意识、经营意识。

  (二)做好饲草饲料储备工作。

  积极引导农牧民扩大饲料作物种植,加大秸秆转化力度,利用青黄贮、微贮、氨化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扩大饲草饲料生产能力和储备量,促进饲草料生产与舍饲畜牧业一体化共同发展,保证禁牧舍饲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基础物资投入力度。

  以农民自筹为主,各地扶持为辅,引导和组织农牧民开展牲畜棚圈基础设施建设,使养殖户具备饲草料加工设备、牲畜运动场等舍饲条件。同时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各种项目资金,使农牧民购买饲草料加工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

  (四)加快优化舍饲养殖畜群及畜种结构。

  大力发展适宜舍饲圈养,且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优良品种,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畜种结构,提高畜产品竞争力和舍饲经济效益。

  (五)加强科技培训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推广科学饲喂、饲料加工储存、疫病防治、牲畜短期育肥等舍饲技术,强化经营管理,提高舍饲技术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禁牧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禁牧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同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各部门和各区域职责: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禁牧工作的牵头、协调、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处理(第一责任人:李晓峰)。

  县公安局:负责对禁牧工作中无理取闹、抵触干扰、阻碍草原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责任人:李忠良)。

  县芦苇湿地管理总站:负责本辖区的牲畜自清及防止疫病的传入工作(第一责任人:王晓东)。

  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牲畜自清及防止疫病的传入工作(第一责任人:孙鹏)。

  各乡(镇)场、行政村也要按照县里要求,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切实承担乡村两级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的牲畜自清及防止疫病的传入工作,并立即成立专门管护组织,落实专人具体抓。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将对各地禁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镇赉县2020年草原湿地禁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镇赉县2020年草原湿地禁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赵 楠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晓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彦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志海 县水利局局长

  李忠良 县公安局政委

  王晓东 县芦苇总站站长

  张胜利 坦途镇党委书记

  姜永平 大屯镇党委书记

  刘树军 莫莫格乡党委书记

  辛志刚 镇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隋 春 五棵树镇党委书记

  齐相蛘 黑鱼泡镇党委书记

  李立国 东屏镇党委书记

  王继东 沿江镇党委书记

  张敬轩 建平乡党委书记

  宋志明 嘎什根乡党委书记

  范立家 哈吐气乡党委书记

  刘 冬 国营渔场党委书记

  刘颖锋 到保农场党委书记

  王卫生 良种场党委书记

  李学明 种马场党委书记

  高洪武 白音套海畜牧场副场长

  孙 鹏 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峰兼任,具体负责全县草原、湿地禁牧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