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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0 14:2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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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草原和湿地禁牧的通知

  镇政函〔2021〕37号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全面实施草原和湿地禁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禁牧的时间及范围

  (一)禁牧时间。

  2021年全年禁牧。

  (二)禁牧范围。

  县域内所有草原和湿地开展禁牧。县域内、外任何从事牲畜养殖和放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草原和湿地放牧。

  二、实施禁牧舍饲的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草原禁牧舍饲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讲话、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思维,提高发展畜牧业的生态意识、效益意识、经营意识。

  (二)做好饲草饲料储备工作。

  积极引导农牧民扩大饲料作物种植,加大秸秆转化力度,利用青黄贮、微贮、氨化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扩大饲草饲料生产能力和储备量,促进饲草料生产与舍饲畜牧业一体化共同发展,保证禁牧舍饲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基础物资投入力度。

  以农民自筹为主,各地扶持为辅,引导和组织农牧民开展牲畜棚圈基础设施建设,使养殖户具备饲草料加工设备、牲畜运动场等舍饲条件。同时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各种项目资金,使农牧民购买饲草料加工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

  (四)加快优化舍饲养殖畜群及畜种结构。

  大力发展适宜舍饲圈养,且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优良品种,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畜种结构,提高畜产品竞争力和舍饲经济效益。

  (五)加强科技培训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推广科学饲喂、饲料加工储存、疫病防治、牲畜短期育肥等舍饲技术,强化经营管理,提高舍饲技术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禁牧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禁牧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同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各部门和各区域职责: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禁牧工作的牵头、协调、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处理(责任人:李晓峰)。

  县公安局:负责对禁牧工作中无理取闹、抵触干扰、阻碍草原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人:王国峰)。

  芦苇总站:负责本辖区的牲畜自清及防止疫病的传入工作(责任人:王晓东)。

  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牲畜自清及防止疫病的传入工作(责任人:孙鹏)。

  各乡(镇)场、行政村: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切实承担乡村两级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的牲畜自清及防止疫病的传入工作,并立即成立专门管护组织,落实专人具体抓。

  附件:镇赉县2021年草原湿地禁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镇赉县2021年草原湿地禁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赵 楠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宋力民 县委副书记

         刘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姜 力 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李晓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彦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晓东 县芦苇总站站长

         王国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凯武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胜利 坦途镇党委书记

         姜永平 大屯镇党委书记

         刘树军 莫莫格乡党委书记

         隋 春 五棵树镇党委书记

         齐相蛘 黑鱼泡镇党委书记

         李立国 东屏镇党委书记

         王继东 沿江镇党委书记

         张敬轩 建平乡党委书记

         宋志明 嘎什根乡党委书记

         范立家 哈吐气乡党委书记

         辛志刚 镇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冬 国营渔场党委书记

         李学明 种马场党委书记

         王卫生 良种场党委书记

         孙 鹏 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峰兼任,具体负责全县草原、湿地禁牧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