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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2 14: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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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镇赉县企业升规入统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函〔2021〕24号

县直有关部门:

  《镇赉县企业升规入统大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赉县企业升规入统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两确保一率先”会议精神,贯彻省政府落实服务业消费发展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促进我县“升规入统“工作,确保符合入统条件的企业应统尽统。决定对县域内企业开展“升规入统”大排查工作,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排查目的和范围

  夯实我县“升规入统”工作,通过大排查对辖区内达到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升规入库。

  排查范围:全县区域内所有未入库法人单位。

  二、核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达到入户条件的法人企业(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00万元和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本地注册建筑业法人企业有资质;本地注册有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法人单位);服务业全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和卫生类行业大类);全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服务和其他房地产);全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配合上报入库的有关材料,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早日纳入联网直报数据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四上”企业入库管理领导小组,下设6个协调小组:入库审核组、工业协调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协调组、建筑和房地产协调组、服务业协调组、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组(见附件)。各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明确分工,发挥部门合力。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核实工作。税务局负责提供分行业企业名单;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的排查核实;商务局牵头协调县市监局、税务局负责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排查核实;住建局负责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的排查核实;发改局牵头协调人社局、农业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对大服务业的排查核实并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核实;统计局负责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税务、工商企业资料归纳整理,并提供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达到入库条件企业进行入库材料有关要求讲解培训、资料审核、录入上报工作等工作。

  (三)具体步骤:

  1.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初步核实名单。由税务部门根据各行业入库标准形成大排查初步名单,统计局剔除在库单位整理出大排查核实名单,并发放到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部门对名单进行简单的甄别,确定入户排查对象。(完成时间:5月10日前)

  2.各主管部门根据名单逐户排查核实。通过入户核实、查看相关财务资料、查看行政记录等掌握企业运行情况。

  对核实已破产、兼并等企业及时在名单中剔除,并对达到入库条件的企业进行整理形成拟入库名单,并将名单及企业入库材料报到县统计局。(完成时间:5月13日前)

  3.集中进行入库工作。统计局对拟入库企业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所有拟入库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上报。(完成时间:按入库时间要求上报)

  4.形成两个数据资料库。(1)重点监测库,对虽未达到入库条件,但有发展潜力或近期可能达到入户条件的企业,建立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跟踪监测。(2)对拟入库的企业形成拟入库名录库,及时进行相关培训,保证企业能够及时完成联网直报各项工作。(完成时间:5月19日前)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各主管部门发挥优势,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企业宣传好申报流程、所需资料、统计报表填报要求、《统计法》等的宣传,明确企业应尽的统计义务和权利以及履行统计工作义务的责任,努力营造“四上”企业入库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部门要把此次入库排查核实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落实组织领导,确定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抓好企业入库排查核实工作。

  (三)按时完成排查核实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组织好个环节的工作,按照时间进度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镇赉县企业升规入统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镇赉县企业升规入统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邰国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彦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金刚 县统计局局长

         冯晓明 县发改局局长

         杨宝辉 县住建局局长

         张振夺 县商务局局长

         李亚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研 县税务局局长

         李立生 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 王 伟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岩 县工信局副局长

         宋作坤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仁伟 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国森 县税务局副局长

         孙国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长煜 县人社局副局长

         冯 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鹿忠绪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鹿忠绪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协调小组:

  入库审核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统计局名录库管理人员

  工业协调组:县工信局相关人员和统计局工业统计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协调组:县商务局相关人员和统计局贸易统计

  建筑和房地产协调组:县住建局相关人员和统计局建筑和房地产统计

  服务业协调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统计局服务业统计

  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组:发改局相关人员和统计局固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