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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4 08: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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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当前经济运行十五项措施的通知

  镇政办函〔2021〕38号

各乡(镇)场、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驻镇中省市有关单位:

  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当前经济运行十五项措施的通知》(白政办明电〔2021〕4号)要求,围绕全省“两确保一率先”目标,抓好当前经济运行,特制定15项工作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服务业方面

  1.落实“消费刺激再加码”攻坚行动,在6月底前完成当年累计300万元、8月底前完成当年累计600万元消费券发放,优先投放限上企业和样本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2.参照四平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模式,7月底前制定出台系列政策,促进商品房销售。(县住建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公积金等部门配合)

  3.按照白城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白油治理〔2021〕2号、〔2021〕4号)要求,争取6月底前完成“油信通”视频监管平台施工及调试,保证系统7月正式启用。按照白城市文件(白政办函〔2021〕3号),要求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顿12月底完成。(县商务局指导调度,县税务局、县公安局)

  4.落实服务业单位入库入统专项行动,优化样本单位结构,引导样本个体和总部经济企业在本地申办法人企业,全力推进服务业企业上限入统。(县发改局牵头,经济开发区、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二、工业方面

  5.支持飞鹤、银诺克、成来电气等重点企业扩大生产,在短期内形成新的工业经济增量。抓住建筑市场和项目建设黄金期,帮助天利水泥、昌融混凝土等规上建材企业争取订单。把握新能源产业新一轮投资热潮,帮助新能源装备企业扩大本地市场份额,全力做好区域经济内循环。(县工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配合)

  6.紧盯生产下降重点企业,对症施治,制定止降措施。推动总部经济数据回归。引导能源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严防出现大幅度减产。排查帮扶“双停”和“退规”企业,一企一策,尽快盘活脱困。全力弥补重点企业下滑缺口,有效遏制减量。(县工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配合)

  7.做好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排查培育,引导企业升规纳统,努力寻求企业序时入统。加强统计指导,紧盯稻米加工、新能源等重点行业,明确统计标准,规范统计方法,防止漏统瞒报。(县工信局、县住建局按职责牵头负责指导调度、经济开发区配合)

  三、农业方面

  8.落实“秸秆变肉”工程,依托“政银企保担”等政策支持,大力推进活体抵押贷款,抓好生猪、肉羊、肉牛等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及时出栏。引导养殖散户逐步走向集中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及时做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投资方面

  9.清单化推动项目开复工,对未开工的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倒排工期,尽快开工。全力推进架其风电、牧场二期、农牧业产业孵化园(一期)等在建项目,形成更多实物投资量,确保全面入统,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效。(县项目中心负责)

  10.落实《镇赉县项目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经济运行季调度,确保全县经济未来有增量、可持续。(县发改局、县项目中心牵头、县招商办配合)

  五、工作机制方面

  11.发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统领作用,以《镇赉县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方案》为抓手,成立工作专班,“五化”推进落实(县发改局指导调度,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责任部门各负其责)。

  12.压实稳增长主体责任,开展为期10天的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县级领导重点包保“两类企业”,即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重点企业和影响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双停”企业。选派干部驻企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县工信局、县发改局按职能分工指导调度,县商务局、经济开发区配合)

  13.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加强指标调度监测,抓好行业内企业入统和数据报送。会同统计部门对重点企业数据异常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保证数据真实、准确。(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责任部门按分工指导调度)

  14.加强企业入统和数据报送培训工作。县统计部门要分行业开展统计专题培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点对点”开展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县统计局牵头,县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15.加强调度、督导、通报。将“十五项措施”纳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由督察部门会同牵头部门督察各部门落实情况,每两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督察专报。(县督察办牵头,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项目中心、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