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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2 07: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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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镇赉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函〔2022〕31号 

县直有关部门,驻镇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2022年镇赉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镇赉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持续打击成品油经营、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的税收、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成品油消费增长态势,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开展2022年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定维护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健全优化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化监管方式,保障成品油流通市场稳定运行。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打击违规储运。联合惩治违反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擅自设立储油罐、违规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成品油行为,以及油气回收和防渗设施不健全等情况。 

    (二)惩治偷逃税款。依托并完善现有加油站数据管理系统,持续强化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重点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证照,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等行为;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惩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销售活动,重点打击篡改税务、终端监控、道路交通运输监控等系统数据,以技术手段作弊开展违法活动和非法牟利;以及运输车移动加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等行为。 

    (四)查处质量和计量违法。重点对销售低于国V1a标准汽、柴油和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车用尿素,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柴油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切实维护乙醇汽油封闭运行市场、保障标准油品供应;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 

    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报请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7月-11月,各职责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汇总,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总结。具体工作内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保障县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监控平台正常运行,实现成品油流通各环节数字化监管,为规范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分析、保供预警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持。 

    (二)实施道路运输管控。由县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县公安、商务、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及现有交警、治安检查站在重点路段、时段、重点部位开展成品油违法运输稽查,实施联合执法,要在重点省际交界地区科学布控,阻断违规成品油流通。 

    (三)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针对近期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点有所抬头的迹象,组织县公安、商务、应急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广泛收集线索,重点对车流量较大的城乡结合部开展违规油品销售行为的巡查检查。 

    (四)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实施联合检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市场、商务、公安、应急、环保、税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购销台账、证照、产品标识、计量装置的使用和管理,在售油品质量,散装汽油销售,油气回收设施运行,配置柴油车车用尿素及质量和销售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组织建设、安全员设置及安全培训、日常巡检记录及消防设施维护、纳税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规范企业经管行为。严厉查处成品油流通市场中盗用商标、标识、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等侵权行为。并对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实行联合共治,对加油站私自更换主板、破坏税控装置、安装作弊软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实行联合惩治。 

    (五)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要建立成品油流通领域“黑名单”,对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违规销售油品、违反生态环保及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全县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部门责任分工 

    县商务部门: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统计、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检查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管理情况,依法对无证经营、涂改、倒卖、租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行为予以查处;对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和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对不按正规渠道购销成品油的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对扰乱市场秩序的黑加油站(点)和移动加油装置,会同相关部门扣押油品及设备;对经营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报送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成立市场联合检查组工作,对批发,零售企业在售油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对销售伪劣油品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等违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在用计量器具依法强制检定情况,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管”的违法行为。 

    县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成立道路管控联合检查组工作,推进成品油运输车辆路面监控系统建设;依法打击涉及成品油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规运输成品油的车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汽柴油的加油站(点)及移动加油装置,加强对销售散装汽油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手续不健全、油气回收系统和防渗设施未按标准设置和运行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处置。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配合公安部门完善路面监控系统建设,对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资格认定;负责检查成品油道路运输许可及查处违规运输行为。 

    县应急管理部门:从危险化学品监管角度,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强化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成品油企业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或相关部门移交的存在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处置。 

    县税务部门:配合落实我县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并入省级加油站信息管理平合工作,配合推进县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合的信息汇总;加强税收征管和涉税风险监控,严格成品油行业纳税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企业规范经营检查工作,对有关部门提供及群众举报的成品油企业涉税线索开展稽查,严厉打击成品油企业涉税违法行为。 

    中石油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镇赉经营处:配合开展稽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各自根据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市场实施监管,同时,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定期的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行政司法衔接,规范案件交接程序,提高违法违规案件处理质量。 

    (二)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45”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及时主动受理成品油违法举报,用好线索工具,从严打击成品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提高治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号召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氛围。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结果,对违法企业和行为人形成有效震慑。积极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附件:镇赉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冯晓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绍东   县商务局局长 

          员: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嵬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立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孔令忠   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林永山   县税务局副局长 

               孙立国   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庆华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井志   中石油公司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镇赉经营处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绍东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