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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7 10: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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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

4月27日,县政府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刘振春出席会议,各乡镇场分管领导、乡镇农经和农业站负责人,县农业、发改、国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振春强调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相关要求提出三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三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央推出的又一项重大农村改革。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历史追溯久远、推进难度大。各地要立即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产权清晰、权能完整、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群众参与、公开透明、质量优先、保障效率的原则,制定清产核资操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扎实有序进行。二、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目标。(一)要核准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全面清查集体资产。确认集体资产权属。确认集体资产价值。调整账目。逐级上报。(二)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建立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流转交易,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要利用资源性资产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和农业旅游项目,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落实。要强化清产核资基础保障。一要成立工作组。指导、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二要搞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协作配合。总结典型经验,解决矛盾问题。要做好政策评估,研究工作措施,有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四要落实工作经费。要按照相关具体规定采取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或发放补助的形式保证资金经费。

会上,县农经总站负责人宣读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