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03 11: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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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增减挂钩政策
   1.享受对象: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3个国家级贫困县)。

2.享受标准:增减挂钩试点是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增减挂钩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保障贫困村庄特别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庄,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通过开展增减挂钩,推进扶贫开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3.申报程序:大安市、镇赉县、通榆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认真谋划符合条件的增减挂钩项目,及早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厅。同时,市国土局也将积极工作,协调省厅,积极争取,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4.政策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