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4-03 11: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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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
 ●仲伟刚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目的是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2017年5月2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白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正式启动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

我市河湖众多,水系发达,境内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嫩江、洮儿河、霍林河等21条,河流总长1400多公里;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自然湖泊106个。治水管水难度较大,实行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对加快建设生态优良、绿色文明的美丽白城具有重要意义。水旱灾害频繁发生是我市的显著特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的问题复杂交织,水资源保护力度不够,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问题突出,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下降趋势加大,河道堤防工程破坏严重、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确保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全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全市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补齐我市河湖水系管理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短板的重要机制保障。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任务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到2030年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50%以上,重污染支流水质全部消灭劣Ⅴ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道全面消除;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城镇河段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强化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狠抓责任落实。要按照《白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总河长,市、县、乡村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二要强化部门联动。河湖管理保护涉及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交通、住建、农业、卫生、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三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四要强化考核问责。各地要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五要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六要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